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绵阳市涪城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年报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公开,具体公开网址为http://www.myfc.gov.cn/public/content/39760721,如有疑问请与涪城区经济合作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23047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经合局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和透明度,加强了民主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合作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各股室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各自信息公开责任。我局在区政府网站的机构职能中,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责、内设股室、直属机构、机构领导、联系方式等信息。2022年,通过政务网对外公开基本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的负责人员,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对于群众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认真答复。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时限意识。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20个工作日内按期答复;以群众认可为目标,增强质量意识,认真研判群众的公开申请,确保回应依法有据,用词准确,杜绝模棱两可的回答,杜绝推诿扯皮的回应。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遵循公平、合法、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将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更新发布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依托涪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宣传作用,大力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强化信息设备、网络传输、数据安全等信息处理的全流程管理,紧密结合经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经济合作工作,不断扩展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以及各种措施,主动向公众公开提供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采取月度督办和年度内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压实责任,突出实效,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了日常监督和公开监督,将对未按要求公开或者公开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督促整改规范,对于违规公开的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加强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