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年报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公开,具体公开网址为http://www.myfc.gov.cn/public/content/39138491,如有疑问请与涪城区信访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22667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涪城区信访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信访工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即时更新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报告、政策文件、政府会议、财政信息、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条,更新我局领导机构变更动态,我们按照拟稿、初核、审发等程序进行发布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我局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职责主体和信息申请受理、审查、办理、告知、答复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保证有序衔接。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完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

依托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涪城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涉及信访工作相关文件的发布数量较少。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二是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工作相关文件的发布力度,让群众更多了解党的信访政策、法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