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动公开方式

1.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众可登录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myfc.gov.cn)互联网网址,通过涪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涪城区政务中心和涪城区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涪城政务网下载电子版。本机关目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为: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2.通过邮寄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0816-2263548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3.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附有效身份证件电子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0816-2263548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四、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2263548

通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2号

邮政编码:621000

电子邮箱:  fcqwglj@my.gov.cn

五、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受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申请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事项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事项分别申请。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六、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涪城区政府及区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区政府及区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涪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七、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