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2022年,我局在涪城区政府办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以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为创新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动态信息、公文类信息、人事信息和公告公示类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年报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公开,具体公开网址为http://www.myfc.gov.cn/public/content/27703801,如有疑问请与涪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22354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 年我局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700 条。其中:基本信息公开 73 条,包括工作动态65条,公示公告6条,政策解读 2 条;行政处罚案件 620 条。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申请接收渠道,严格落实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加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档案管理,严审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在公开后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征求第三方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公众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政府公开审批 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规范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际和有关要求,适时对我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和升级,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负责领导和专项联络员,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和公开程序的规范性;三是公示局内各股室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0

行政强制

4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是存在不足:1.信息公开内容不全;2.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23年,我局将结合主要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