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950/202305-00003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新皂镇 发文日期: 2023-10-24
文号: 关键词: 直属机构

内设科室

2023-10-24 16:13文章来源: 新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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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各领域党建质量评价工作;负责辖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负责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研判及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及办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接区委巡察相关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党史(地方志)、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城市建设;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督促检查有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党委、政府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联络政协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材料相关会议;受理涉及人大工作的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完成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负责履行乡镇的行政执法以及辖区(片区)内派出(驻)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区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区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养老、殡葬、儿童关爱、区划地名、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慈善和退役军人事务、广播电视、就业新闻岀版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接大数据建设、扫黄打非、禁毒相关工作;负责民主法治、依法治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等工作;负责武装、征兵、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拟订和落实,负责辖区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工业、商业、旅游等产业发展工作;承接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辖区内规模(限额)以下抽样调查;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定期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单位和辖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负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负责水资源管理、渔业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移民、农能、农村产权交易、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培育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涉及农村宅基地的违法建设项目的认定和监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驻村指导、农村改革等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并执行年庋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指导、审计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事权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负责空间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镇域范围内(除宅基地管理之外)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的认定和监管工作;负责土地、房屋的征收和安置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农用地转用资料收集和审查,落实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内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协助办理林地的报批手续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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