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950/2019-1267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8-09
文号: n9y9c 关键词: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涪城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8-0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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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涪城区分局(挂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牌子),为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也是涪城区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正科级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具体职责主要有负责管理辖区内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临时摊区、非机动车占道,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场、摊区、夜市、便民服务点、停车场、洗车场、修车场、电话亭、邮政报刊亭、休闲座椅等公共设施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扬尘治理工作以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授权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是要做精业务工作,推进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落实体制改革,构建共治共管城管工作格局,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城管工作“三化”水平。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行政审批股、市容市政股、数字化中心、城乡环境治理股、违法建设整治股9个机构,辖直属一、二、三、四4个中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98.76万元,较2018年增长142.62万元,增长16.6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8.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8.7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6.8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8.76万元,

  (一)基本支出632.4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366.35万元,主要用于协助执法人员经费、城管执法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6.23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806.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继续保持城管工作高压态势。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86万元,增长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6.63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8.7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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