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0-00001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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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涪城区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
文号: | 关键词: | 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 |
涪城区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区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二)负责依法定程序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审批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单式管理,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公示和听证等工作;负责规范现场勘验流程、创新和完善现场勘验机制;负责组建和管理行业专家库。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六)负责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协调、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审批服务体系,及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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