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2338931/202210-00006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3-15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2024-03-15 16:07文章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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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绵阳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积极争取绵阳市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支持。组织实施长期护理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执行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积极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绵阳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执行绵阳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九)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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