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2338931/202106-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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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3 |
文号: | 关键词: |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二、 部门内设机构概况
三、 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基本职能简介:涪城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4日成立,为区人民政府序列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决策部署。
2020年重点工作:始终坚守保障民生的一颗初心,全力打赢打击欺诈骗保和脱贫攻坚两大战役,实现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保障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扶贫纵深推进,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目标,确保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5个(下属非独立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7.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5.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2.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7.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8万元,上年结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0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7.22万元。
(一)基本支出255.1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离休、二乙人员医疗费、医保稽查工作、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费用、保服务大厅运行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离休、二乙人员医疗费、医保稽查工作、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费用、服务大厅运行、临时医保卡及“两险”合并经费等。
2、上年结转支出532.07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未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9万元。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医疗保障局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