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2338931/202106-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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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9-23 15:26文章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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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二、 部门内设机构概况

三、 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基本职能简介:涪城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34日成立,为区人民政府序列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决策部署。

2020年重点工作:始终坚守保障民生一颗初心全力打赢打击欺诈骗保和脱贫攻坚两大战役,实现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保障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扶贫纵深推进,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目标,确保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5个(下属非独立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7.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5.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2.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7.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8万元,上年结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0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7.22万元

(一)基本支出255.1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离休、二乙人员医疗费、医保稽查工作、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费用、保服务大厅运行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离休、二乙人员医疗费、医保稽查工作、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费用、服务大厅运行、临时医保卡及“两险合并经费等。

2、上年结转支出532.07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未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9万元。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医疗保障局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涪城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_[603]涪城区医疗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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