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950/2019-12650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涪城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8-08
文号: TBcB1 关键词:

涪城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8-0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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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区统计政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五)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园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七)负责全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建立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统一管理上级统计部门下拨的统计事业费。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机关党建。

  2、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四经普”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涪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3、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强化统计服务,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预警、监测和分析工作。

  5、持续强化对口联系帮扶昭觉县统计局工作和联系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提升帮扶对象满意度。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统计局内设六股一室一中心,其中普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 年涪城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64.88万元,较2018年增加118.74万元,增加26.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4.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4.8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涪城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5.8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5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209.03万元,主要用于编印《涪城统计年鉴》及各类统计报表、统计网络运行维护、名录库统计、数据采集补助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8.05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涪城区统计局2019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涪城区统计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涪城区统计局2019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涪城区统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4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3万元,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涪城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涪城区统计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0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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