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1220432/202210-0004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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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机关)

2022-02-16 16:17文章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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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样表(农业农村局机关)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水利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区“三农”和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生态补偿、水利管理等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水利)投资管理。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指导水资源保护。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水利)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推进农业(水利)依法行政。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归口领导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 (一)聚力农业生产提质效。一是稳定生猪、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上级下达粮食、生猪等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建立任务清单。扩大粮食复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涉农保险政策。2022年,全区建成标准化蚕桑基地1.2万亩,年产鲜茧2000吨;优质蔬菜种植面积16.8万亩,产量达到40万吨;扎实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强化检疫、产地监管等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推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充分动员养殖场(户)的养殖积极性,促进增养补栏,2022年生猪出栏10万头;大力推广健康水产养殖技术,鼓励发展水库、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鱼-水生植物生态循环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2022年年底水产品产量达1.43万吨。二是抓实农业生产风险防控。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红火蚁等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全面完成党政同责各项任务考核指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加快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强化农业、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开展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经营执法检查,严格查处涉农涉水领域行政违法案件,确保无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三是抓实农业品牌建设。巩固和创建一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基地,加大对申报主体的帮助、指导和监督力度。建好管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项目。2022年全区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6个(包括复查换证、续展、再认证)。
(二)聚力园区建设促融合。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对上争取园区培育、激励项目,集中建设涪城区蚕桑现代农业园区、“猪+菜”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园区、稻渔综合种养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园区。根据2021年省市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结果,力争将丰谷镇“猪+菜”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和涪城区稻渔综合种养现代农业园区晋级为市五星级园区,培育区级园区1个。二是推进三大农业主题公园建设。完成三大农业主题公园债券包装申报工作,待资金到位后,按照方案实施内容梯次推进三大农业主题公园建设,进一步提高主题公园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湖光山色”稻虾亲水湿地农业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初步建成该主题公园。
(三)聚力农村改革释活力。一是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规范化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到2022年底,全区消除所有的薄弱村,基本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模式办法。二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建立健全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三是创新乡村投入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力争2022年贷款规模达2000万元。四是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四个领域改革。
(四)聚力基础提升惠民生。一是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3万亩。抓好在建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和农村水利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2年年底,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3%以上。推进涪江丰谷提防项目建设,新建与整治堤防(护岸)总长度5.083km,计划2022年完成赵家脊岛右、岛左段护岸工程主体施工和桥梁主体施工,建设总进度达到60%以上。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1个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评价工作,巩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五)聚力队伍建设强支撑。一是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考评激励。继续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考评激励,积极争取在全市实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推动省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力争在2022年再成功创建1个省级先进镇和3个示范村。二是壮大农业人才队伍。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加大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对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管理上加以指导规范,加强合作社、家庭农场内在质量管理。2022年,创建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家庭农场示范场8家。
二、部门概况
1.内设机构14个:区委农办秘书股、办公室、乡村建设治理与农村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股、产业发展规划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畜牧兽医与渔业股、农田管理与农业机械化股、水利水保与移民工作股、河湖与水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监管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信访股。
2.编制人员:局机关核定行政、参公、事业编制158名,实有在编人员128人,空编30名。其中,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8名,实有公务员19人;核定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员1人;核定参公事业编制75名,实有人员49人;核定事业编制62名,实有人员5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00.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00.0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06万元,农林水支出2246.5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0.09万元。
(一)基本支出2061.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3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7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和遗属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838.33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农业保险、水库运行维护、防汛抗旱、基层畜牧兽医站工资补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8.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物业管理、系统维护、燕儿河水库维护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病虫害控制及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5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防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支出。
3.防汛经费85.6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支出。
4.水利支出210.6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安全监督、农业供水购买、水土保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
5.农业保险20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9.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4.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检疫证章及疫苗、三资平台维护管理费、山洪预警系统服务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涪城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00.0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基层畜牧兽医站(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样表(农业农村局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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