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862/202310-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涪城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10-27
文号: 关键词: 决算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2023-10-27 15:00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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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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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10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26

第五部分 附表 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二、收入决算表 57

三、支出决算表 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根据三定方案,涪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9.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10.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党建引领。出台《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三会一课”12次,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宣讲14人次;补选局机关党委委员会,指导所辖4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机关党支部设置3“党建+”党小组;召开“七一”庆祝活动。

2.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7次,研讨3次;组织各类政治理论学习10余次,推荐优秀干部参加各类主体班6人次。开展干部轮岗交流2次,调整岗位8人;晋升公务员职级6人,晋升事业管理人员等级2人;选派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历练1人,选派到招商引资工作一线历练1人;推荐报送先进集体及个人10余次,邓启贵同志被评为第二季度“中国好人”。

3.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着力排查队伍管理风险隐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警务督察4次;召开2次全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3次,向区委专题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1次。

4.依法治区统筹职能全面履行。编制出台法治涪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日常工作,出台年度要点、工作台账、督察计划和考核指导办法,对9个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组织33个单位完成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准备工作,形成系列佐证资料。牵头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以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计划11月承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5.“八五”普法深入实施。紧扣重点群体开展普治工作,建立会前学法目录,制定常务会学法方案等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通过法治副校长讲授“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校园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等推进青少年“关键群体”学法;与市局联合举办“我与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统筹开展年度362“法律明白人”培养,联合建立2个实训基地;深化“法律七进”,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59个单位制定和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截至目前,主办的“法治涪城”累计推送134546条;各普法责任单位以“重要专题+重点节点”的方式开展“1+10”主题法治活动362场次,覆盖人数10万余人。指导新皂镇刘家坪村成功创建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筹备举办法治微电影大赛颁奖仪式及欧阳修法治文化论坛,收集参赛作品1227部;组织拍摄的法治微电影《芬芳》获第五届“涪城欧阳修文艺奖”。今年5月,涪城区委被省委、省政府表扬为2016—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

6.助推依法行政成效明显。一是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法务保障支撑有力。对各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的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92份。积极为川发展创新项目等数十个(投资总和超570亿)全区重点项目建言献策,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恒大在涪项目资产收购、凯厦花园业主委员会选举历史遗留问题、凯跃华庭项目遗留问题后续处置、绵阳东辰学校遗留问题等多项重大涉法事项的处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组织办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700余件,组织35个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22年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培训。二是行政复议与应诉高效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作为区政府唯一行政复议机构,区司法局坚持刀刃向内,广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2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6件,旧存7件,已结案58件,办理中5件,结案率为92.1%;其中,行政复议案件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结案20件,纠错率达34.4%,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结案9件,达受理审结案件总数的15.5%积极指导区内各相关单位依法应诉,全力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直接承办以区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指导部门办理以区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7.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累计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超过4000人次。建立临港经济发展区(东区)公共法律服务点,配备驻点值班律师,深入惠科等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和劳动用工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提出针对性法律意见建议23。全区147个调解组织和“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截至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94件,成功化解1685件,涉及金额2509.69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5%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1件(其中民事案件246件,刑事案件205件),办理青义博爱颐养中心、怡海明珠等区级领导批示的群体性信访维稳案件4件;顺利完成迎接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

8.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违规兼职专项清理活动,共排查出涉嫌违规兼职等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人,并按程序处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加强诚信建设。圆满完成对12家律师事务所、136名执业律师,1家公证机构、5名公证员和16家法律服务所、7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做好法律服务行业行政投诉处理工作。

9.助力平安涪城建设有力有效。全面履行重点人群工作组牵头抓总职责,注重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常态抓好社区矫正安全形势分析、风险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化核查和定位监管,务实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全面完成矫正对象“三新”专题教育,按期完成历年案件和重点案件“万案大评查”检查活动。2022年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9人,解除矫正145人,收监执行1人、撤销缓刑1人,现在册440人。截至目前,全区无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或参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积极发挥部门牵头职责,按规定开展日常走访和帮扶教育,持续抓细抓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全年接收刑释解矫人员194人。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48.9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25万元,增长13.9%。主要变动原因是清算2021年绩效,导致2022年度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8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5.3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6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07万元,占89.5%;项目支出165.11万元,占1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8.8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21万元,增长13.9%。主要变动原因是清算2021年绩效,导致2022年度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66万元,增长12.9%。主要变动原因是清算2021年绩效,导致2022年度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万元,占0.3%;公共安全支出1,276.95万元,占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3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51.73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06.32万元,占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67.18万元完成预算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0.61万元,完成预算9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基本支出资金结转结余。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8.21万元,完成预算95.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81.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65万元,完成预算7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养老资金划转单位部分,年低未及时缴纳,结余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63.1%;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缘故,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6万元,占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2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因公出国计划与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完成预算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15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导致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完成预算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缘故,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1人次,共计支出1.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梓潼县司法局工作对接0.06万元;接待北川司法局工作对接0.06万元;接待区人大调研会0.1万元;接待市司法局开展民盟介入社区矫正工作0.2万元;接待三台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交叉检查0.08万元;接待江油市司法局考察工作0.1万元;接待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复议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0.06万元;接待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检察0.06万元;接待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赴绵阳司法局调研工作0.06万元;市局“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调研接待费0.17万元;接待江油市司法局考察党建创新和三支队伍管理工作0.12万元;北川司法局工作交流接待费0.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6万元,比2021年减少2.16万元,下降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公场所租赁费、物管费、空调使用费,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依法治区、人民调解及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项目、政法转移支付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社区矫正工作者劳务费和依法治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复议与应诉案件代理诉讼费等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三定方案,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设置股室8,下辖司法所9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区司法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2年末,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总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人,其他事业编制0人,机关工勤3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 行政人员5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1人,机关工勤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7人;临聘人员12人。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出台《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三会一课”12次,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宣讲14人次;补选局机关党委委员会,指导所辖4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机关党支部设置3“党建+”党小组;召开“七一”庆祝活动。

2.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7次,研讨3次;组织各类政治理论学习10余次,推荐优秀干部参加各类主体班6人次。开展干部轮岗交流2次,调整岗位8人;晋升公务员职级6人,晋升事业管理人员等级2人;选派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历练1人,选派到招商引资工作一线历练1人;推荐报送先进集体及个人10余次,邓启贵同志被评为第二季度“中国好人”。

3.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着力排查队伍管理风险隐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警务督察4次;召开2次全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3次,向区委专题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次。

4.依法治区统筹职能全面履行。编制出台法治涪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日常工作,出台年度要点、工作台账、督察计划和考核指导办法,对9个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组织33个单位完成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准备工作,形成系列佐证资料。牵头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以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计划11月承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5.“八五”普法深入实施。紧扣重点群体开展普治工作,建立会前学法目录,制定常务会学法方案等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通过法治副校长讲授“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校园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等推进青少年“关键群体”学法;与市局联合举办“我与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统筹开展年度362“法律明白人”培养,联合建立2个实训基地;深化“法律七进”,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59个单位制定和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截至目前,主办的“法治涪城”累计推送134546条;各普法责任单位以“重要专题+重点节点”的方式开展“1+10”主题法治活动362场次,覆盖人数10万余人。指导新皂镇刘家坪村成功创建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筹备举办法治微电影大赛颁奖仪式及欧阳修法治文化论坛,收集参赛作品1227部;组织拍摄的法治微电影《芬芳》获第五届“涪城欧阳修文艺奖”。今年5月,涪城区委被省委、省政府表扬为2016—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

6.助推依法行政成效明显。1.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法务保障支撑有力。对各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的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92份。积极为川发展创新项目等数十个(投资总和超570亿)全区重点项目建言献策,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恒大在涪项目资产收购、凯厦花园业主委员会选举历史遗留问题、凯跃华庭项目遗留问题后续处置、绵阳东辰学校遗留问题等多项重大涉法事项的处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组织办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700余件,组织35个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22年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培训。2.行政复议与应诉高效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作为区政府唯一行政复议机构,区司法局坚持刀刃向内,广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2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6件,旧存7件,已结案58件,办理中5件,结案率为92.1%;其中,行政复议案件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结案20件,纠错率达34.4%,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结案9件,达受理审结案件总数的15.5%。积极指导区内各相关单位依法应诉,全力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直接承办以区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指导部门办理以区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7.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累计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超过4000人次。建立临港经济发展区(东区)公共法律服务点,配备驻点值班律师,深入惠科等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和劳动用工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提出针对性法律意见建议23条。全区147个调解组织和“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截至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94件,成功化解1685件,涉及金额2509.69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5%。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1件(其中民事案件246件,刑事案件205件),办理青义博爱颐养中心、怡海明珠等区级领导批示的群体性信访维稳案件4件;顺利完成迎接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

8.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违规兼职专项清理活动,共排查出涉嫌违规兼职等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人,并按程序处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加强诚信建设。圆满完成对12家律师事务所、136名执业律师,1家公证机构、5名公证员和16家法律服务所、7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做好法律服务行业行政投诉处理工作。

9.助力平安涪城建设有力有效。全面履行重点人群工作组牵头抓总职责,注重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常态抓好社区矫正安全形势分析、风险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化核查和定位监管,务实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全面完成矫正对象“三新”专题教育,按期完成历年案件和重点案件“万案大评查”检查活动。2022年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9人,解除矫正145人,收监执行1人、撤销缓刑1人,现在册440人。截至目前,全区无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或参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积极发挥部门牵头职责,按规定开展日常走访和帮扶教育,持续抓细抓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全年接收刑释解矫人员19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077.16万元。部门决算收入16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58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56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1402.07万元(含人员支出1243.71万元,公用支出158.36万元);项目支出165.1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81.6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81.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率95.04%;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0万元,采购执行率 0%;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决算支出5.55万元,控制率42.69%;部门年末固定资产903.48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903.48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积极开展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等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法治涪城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履职情况

2022年,涪城区司法局按照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立足职能职责,为涪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法治保障,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2022年,我局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重点工作完成上,依法治区统筹职能全面履行,“八五”普法深入实施,助推依法行政成效明显,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工作持续规范,助力平安涪城建设有力有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局2022年无事业收入等,且每一项支出安排均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该项指标3分,实际得分3分。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8.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22.25万元。在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及收支预算调整中,调整金额14.88万元,调整额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17%,该项指标9分,实际得分8分。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严格预算执行,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年初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金额为164.63万元,决算中公用经费支出金额为158.36万元,偏离度为3.81%。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6.26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预算调剂额为620.40万元,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103万元,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1697.56万元,该项指标9分,实际得分6.26分。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9.8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6月、9月、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序时进度的50%75%91.67%,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6.51%96.63%93.18%,该项指标7分,实际得分7.00分;202212月,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数为1697.56万元,执行数为1585.31万元,进度为93.39%,该项指标3分,实际得分2.80分;总得分9.8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反映,我单位2022 27 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 44 个,全部完成 44 个,占 100.00%。该项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无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违纪违规问题。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3.预算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均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无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的,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0分;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在2022年度中,无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的,该项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2-1-4.采购实施: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执行进度缓慢情况。该项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2-1-5.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国有资产及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准确入账,账账、账实相符;我局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该项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2-1-6.收益核算: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处置固定资产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无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2-1-7.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并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2-1-8.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利制衡基本举措,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该项指标3分,实际得分3分。

2-1-9.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3.00万元,较2021年下降7.14%,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0分;2022“三公”经费决算5.55万元,未突破(或超过)年初预算,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于2022225日公开了2022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3-1-2.决算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将按照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公开2022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随同决算公开,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局无2022年度绩效管理整改问题。该项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财政局规定,我局均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未发现绩效管理问题。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2022年区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涉及指标总分92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8.06分。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2022年我局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通知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按要求进行公开,按相关要求做到专项预算提前细化、规范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快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进度。一是规范编制预算完整合规。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预算编报工作,并积极主动与区财政局行政政法股沟通对接,有问题有遗漏的及时补充完善。绩效目标编制要素齐全,对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二是严格执行预算并控制支出。我局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规范预算执行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预算支出,不存在违规或超范围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福利待遇的现象;专项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照规定报批后执行。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监控管理。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管理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按要求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监控,定期梳理经费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各股室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及时汇总分析汇报领导,并与相关业务股室沟通,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效。

(三)存在问题

我局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达到预期目的,工作成效良好。在逐步完善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局还存在几点不足。一是2022年项目编制不够细化,比如依法治区、人民调解及行政复议应诉等三项业务经费合并在同一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能直观反馈每项业务的经费支出进度,不利于预算绩效管理。二是通过事中监控发现某些项目存在前期预算支付进度缓慢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规范性程序等要求,导致相关项目工作推进和项目经费支出存在阶段性不匹配的情况。

(四)改进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在预算编制中细化项目预算,做好事前绩效评估。二是提高各阶段预算执行率,强化事中监控。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提高绩效管理质量。

 

附件:2022年度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分数

评定依据及说明

合计:

 

88.06

不涉及非税管理,满分92

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编制完整

3

3.00

我局2022年无事业收入等,且每一项支出安排均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该项指标3分,实际得分3分。

目标制定

5

5.00

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编制准确

9

8.00

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22.25万元。在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及收支预算调整中,调整金额14.88万元,调整额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17%,该项指标9分,实际得分8分。

预算执行

支出规范

5

5.00

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严格预算执行,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支出控制

5

5.00

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年初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金额为164.63万元,决算中公用经费支出金额为158.36万元,偏离度为3.81%。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动态调整

9

6.26

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预算调剂额为620.40万元,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103万元,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1697.56万元,该项指标9分,实际得分6.26分。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10

9.80

20226月、9月、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序时进度的50%75%91.67%,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6.51%96.63%93.18%,该项指标7分,实际得分7.00分;202212月,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数为1697.56万元,执行数为1585.31万元,进度为93.39%,该项指标3分,实际得分2.80分;总得分9.8

目标完成

6

6.00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反映,我单位2022 27 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 44 个,全部完成 44 个,占 100.00%。该项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违规记录

2

2.00

2022年,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无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违纪违规问题。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综合管理

非税收入管理

政策执行

2

2.00

我局无非税收入,不涉及该指标

及时更新

2

2.00

我局无非税收入,不涉及该指标

收入解缴

4

4.00

我局无非税收入,不涉及该指标

政府采购管理

预算管理

4

4.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事项,均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无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事项的,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0分;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在2022年度中,无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的,该项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采购实施

4

4.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执行进度缓慢情况。该项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管理

6

6.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国有资产及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准确入账,账账、账实相符;我局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该项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收益核算

2

2.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处置固定资产按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无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内控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

5

5.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并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该项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制度执行

3

3.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权利制衡基本举措,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该项指标3分,实际得分3分。

三公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

4

4.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3.00万元,较2021年下降7.14%,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0分;2022“三公”经费决算5.55万元,未突破(或超过)年初预算,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绩效结果应用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

2

2.00

按照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于2022225日公开了2022年预算,并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预算公开,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决算公开

2

2.00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将按照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公开2022年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随同决算公开,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整改反馈

结果整改

4

4.00

我局无2022年度绩效管理整改问题。该项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应用反馈

2

2.00

按照财政局规定,我局均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未发现绩效管理问题。该项指标2分,实际得分2分。

评价等次

(得分90,优;90>得分80,良;
80>得分60,中;得分<60,差)

优(我局不涉及非税收入管理,涉及指标总分92,自评得分88.6

 


附件2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关于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涪城区司法局按照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立足职能职责,为涪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法治保障,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27个(人员类项目19个,公用经费项目2个,部门项目6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1,697.57万元(中央、省补助185.4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1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7个,预算资金1,697.57万元(中央、省补助185.4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12.09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27个(人员类项目19个,公用经费项目2个,部门项目6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1,585.33万元(中央、省补助74.6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10.70万元),预算执行率93.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7个,预算执行1,585.33万元(中央、省补助74.6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10.70万元),预算执行率93.39%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27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7个,全部完成27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6个(其中部门项目6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100.00,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6个,占比100.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44个,全部完成4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44个,全部完成44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2个,完成质量达100-90()%的指标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2个,完成质量达100-90()%的指标2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21个,按时完成2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21个,按时完成21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23个,优秀指标22个,占95.65%;中等指标1个,占4.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23个,优秀指标22个,占95.65%;中等指标1个,占4.35%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9个,优秀的指标9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9个,优秀的指标9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均不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7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4个,满意度达100-90()%的指标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4个,满意度达100-90()%的指标4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27个(其中人员类项目19个,公用经费项目2个,部门项目6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9.23,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5个,占比92.59%,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7.41%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涪财绩〔202314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涪城区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评价具体情况自评表(见附3)。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我局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达到预期目的,工作成效良好。在逐步完善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局还存在几点不足。一是2022年项目编制不够细化,比如依法治区、人民调解及行政复议应诉等三项业务经费合并在同一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能直观反馈每项业务的经费支出进度,不利于预算绩效管理。二是通过事中监控发现某些项目存在前期预算支付进度缓慢的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在预算编制中细化项目预算,做好事前绩效评估。二是提高各阶段预算执行率,强化事中监控。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提高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单位将根据自评结果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表:1.涪城区司法局机关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

价明细情况表

2.涪城区司法局机关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

3.涪城区司法局机关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另附PDF

 

 


附表1

涪城区司法局机关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管理分项评价得分

项目管理评价总分

项目管理评价等级

设立与决策

实施过程

依法治区、人民调解及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经费

部门项目

34.00

66.00

100.00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水电费

部门项目

34.00

66.00

100.00

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专项

部门项目

34.00

66.00

100.00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部门项目

34.00

66.00

100.00

残保金

部门项目

34.00

66.00

100.00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34.00

66.00

100.00

项目管理
综合评价结论

全部项目管理综合平均得分
(单位项目管理评价总得分/单位项目总个数)

100

说明:单位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附表2

涪城区司法局机关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自评等次

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

人员类

291.20

298.06

298.06

100.00%

100.00

在职人员工资-奖金

人员类

17.63

326.67

326.67

100.00%

100.00

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工资

人员类

3.50

3.36

2.21

65.00%

84.07

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

人员类

215.02

246.79

246.79

100.00%

100.00

在职人员补贴-公务交通补贴

人员类

40.73

40.88

40.88

100.00%

100.00

其他个人家庭-遗属生活补助

人员类

0.76

0.76

0.76

100.00%

100.00

其他个人家庭-其他人员生活补助

人员类

0.00

75.47

75.47

100.00%

100.00

其他个人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人员类

0.07

0.07

0.07

100.00%

100.00

离退休人员经费-退休费

人员类

0.00

11.92

11.92

100.00%

100.00

离退休公用经费-退休人员活动费

人员类

0.71

0.68

0.68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住房公积金

人员类

96.73

106.32

106.32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

人员类

35.76

44.86

44.86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

人员类

28.06

28.60

28.60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

人员类

71.51

90.04

90.04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社会保障缴费-生育保险

人员类

1.87

1.87

1.87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人员类

16.37

16.37

16.37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在职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

人员类

0.89

0.89

0.89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离退休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人员类

2.78

2.78

2.78

100.00%

100.00

各项计提费用-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人员类

18.56

18.56

18.56

100.00%

100.00

定额公用经费-日常公用

公用经费

100.20

96.92

96.68

99.00%

99.97

定额公用经费-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公用经费

4.44

4.44

4.44

100.00%

100.00

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专项

部门项目

39.00

28.48

28.48

100.00%

100.00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部门项目

0.00

160.16

49.31

30.00%

95.15

依法治区、人民调解及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经费

部门项目

21.00

21.00

21.00

100.00%

100.00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部门项目

62.25

60.90

60.90

100.00%

100.00

残保金

部门项目

0.00

5.30

5.30

100.00%

100.00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水电费

部门项目

8.13

5.42

5.42

100.00%

100.00

合计:

1,077.17

1,697.57

1,585.33

 

 

 

项目综合
评价结论

全部项目综合平均得分
(单位项目综合评价总得分/单位项目总个数)

99.23

说明:单位项目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自评表(绵阳格式)V2(1).pdf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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