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862/202302-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涪城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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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2-06 16:21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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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部门概况……………………………………………………………….….4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4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5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七、名词解释…………………………………………………………………..7

第二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纵深推进机关、“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全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总结和探索党建促进业务发展的经验做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成果。

2.统筹推进依法治区。承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编制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动态调整考核指导办法,开展年度督察考核,推进“1+8”示范试点成果运用落地落实。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指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3.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深入开展“1+10”主题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启动第六届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和欧阳修法治文化论坛。

4.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合法性审查保障力度,全年合法性审查件数保持在160件以上,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达到3件。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培训,着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5.深化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高效承办以区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区政府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加强区内单位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提高相关单位应诉水平。加强汇报争取,推动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工作。

6.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试点;扎实开展“三查三化三优”,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质效;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优势,做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法》,务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优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依法为涉法涉诉信访稳定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支撑。

7.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利用“年度检查考核”、“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投诉处理等监督检查方式,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能力,确保全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8.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监管。依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地方标准体系和规范化工作流程,加强重点对象日常监管教育,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调,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机制。

二、部门概况

按三定方案设置股室8个,下辖司法所9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04.34万元,较2022年1077.16万元增加327.18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部门预算未包括基础性绩效等,二是2023年社保基数上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4.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4.3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0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1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依法治区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4.34万元。

(一)基本支出1265.7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55.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1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38.6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依法治区和普法复议与应诉、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万元,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070.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7.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05.14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区司法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8万元,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司法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6.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5万元,增长6.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6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涪城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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