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义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统筹建筑业发展相关工作,服务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建筑业总产值、勘察设计、消防审查、项目招投标、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各类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信访稳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建筑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简历】曾明义,男,1971年5月生,四川内江人,大学本科,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1.09--1995.07 重庆交通学院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5.07--1995.09 毕业待分配
1995.09--1997.04 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办事员(其间: 1996.10-1996.12,四川省委第二党校第四期选调生班脱产学习)
1997.04--2003.11 涪城区交通局工作,历任办事员、科员、 2003.03工程股负责人工程股股长
2003.11--2006.09 涪城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09--2008.07 涪城区吴家镇党委副书记, 2007.01当选为镇长(期间: 2007.03 在绵阳市委党校乡镇班学习)
2008.07--2017.01 涪城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2008.08任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2017.01--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