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绵编发〔2019〕8号 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名称规范为“x x市xx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任免,事先征求县(市、区)党委意见。
一、职责调整
(一)主要职责
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工作。其中:按照川委办[2019] 19号文件的规定,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
2、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职能。
3、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监管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4、加强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各类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点环境问题。牵头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开展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域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期限治理工作。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导、协调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五)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市环保局做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参与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负责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乡镇及相关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区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八)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环委办、案审办、纪检工作组)
主要职责:
(一)负责人事、年度考核以及退休干部、军转干部工作;
(二)印章、机要、保密、值班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后勤、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指导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组织项目申报和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统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库建设,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四)牵头政府项目采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五)负责局机关政务监督检查,对职工的考核和监督,拟订并监督实施局机关事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六)负责局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七)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文电、征求意见的回复以及文稿材料核稿工作;
(九)负责依法治区、政法工作、扫黑除恶、“两法衔接”、法制政府建设,依法推动社会组织和有关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十)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行政调解等工作;
(十一)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三)牵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联系帮扶等工作;
(十四)牵头社会表彰和国内环境奖项、先进典型的推选工作;
(十五)负责环委办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曝光警示片的制作;
(十六)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归口管理政务新媒体运维,“双公示”工作;
(十七)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审批服务股)
主要职责:
(一)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二)负责“三线一单”、“三个一批”正面清单以及总量相关工作;负责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项目相关工作;
(五)负责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审核全区各类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
(六)负责营商环境、“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放管服”服务型政府、乡镇改革“后半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联审批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乡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成渝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一带一路”“违建别墅”整治、“墓地”整治等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九)负责核与辐射相关工作;
(十)推动绿色采购、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参与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信息依法披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责任保险工作;
(十二)负责县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质量强区、全域强区、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环境监管一股(大气,一中队、污防办)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相关工作;
(二)承担机动车、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区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工作,指导编制全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
(四)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役,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政策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制性减排清单;
(六)承担大气固定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参与地方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工作,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七)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指导部门、行业和地方开展相关实施工作;
(八)承担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
(九)协调实施全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包装、申报、实施等工作;
联系城郊、工区、城厢、青义(含金家林园区)等4个镇、街道区域内的信访处理、执法检查巡查、安全稳定、问题排查督促整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
四、环境监管二股(水、土壤固废,二中队)
(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功能区划,组织确定水体纳污能力;
(二)分析水质监测数据,提供流域水环境管理建议方案,承担水环境管理各项任务;
(三)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役: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轻度污染水体攻坚战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役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河(湖)长制、长江经济带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相关工作;
(六)建立并组织实施各镇、街的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七)组织申报和实施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环境管理制度;
(八)负责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生态环境现代化体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九)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示范创建等工作;
(十)负责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十一)承担危险废物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以及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废旧汽车拆解等相关工作;
(十三)拟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参与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
(十五)负责餐厨垃圾相关工作;负责林长制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农村面源污染、矿山矿企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工作;
(十七)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十八)负责水、土壤、农业面源、重金属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包装、申报、实施等工作;
(十九)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石塘、新皂、吴家、杨家、丰谷等5个镇、街道区域内的信访处理、执法检查巡查、安全稳定、问题排查督促整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
五、执法大队(环督办)
(一)负责对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日常工作,对各中队的执法工作进行内部监督,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罚款的收缴等工作;
(二)负责行政执法证的考试、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拟订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及后续有关工作;
(四)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五)负责生态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
(六)负责调度督促问题整改、环境问题曝光点位的拍摄、收集;
(七)负责信访、行政处罚、执法巡查检查;执法大练兵活动、“双随机”、“测管协同”、“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
(八)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监测站
(一)负责对接市监测中心站开展相关工作,监测能力建设;
(二)负责全区水质监测站、空气质量微站建设;负责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三)统一提供水、大气、土壤、噪声等方面的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研判;
(四)负责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承担监测质量管理,开展监测数据质量核查,监测机构监管等工作;
(五)牵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监测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政策、规划、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十)承担监测质量管理,协调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一)实施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管理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
一、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整合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
1.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②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案件审查、案卷评查、内部法制审查工作,依法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③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全市环境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和具体行政行为后督察等相关工作。④承担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⑤负责统筹全市各类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和实施,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建设、值守以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负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工作。⑥负责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污染源噪声、视频在线监控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能力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工作,负责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涉税信息共享工作。⑦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11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环境污染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处理,参与辖区内环境应急现场调查处理、配合做好环境纠纷协调,承办上级指派的“双随机”执法检查、测管协同任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政策、规划、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承担监测质量管理,协调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实施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管理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提供流域水环境的监测数据,并结合数据分析提供流域水环境管理建议方案,承担水环境管理各项任务;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开展全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拟订水体污染防治规划、政策、法规、规章的草案,监督实施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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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分工】主持涪城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简历】1994.09--1997.07 四川省林业学校土木工程专业中专学习
1997.07--1997.08 待业
1997.08--1997.10 绵阳市游仙区刘家镇人民政府工作
1997.10--2005.11 绵阳市游仙区梓棉乡人民政府工作
2005.11--2008.10 绵阳市游仙区化债办工作(期间:2002.07-2006.12四川农业大学资源经济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8.10--2009.04 绵阳市游仙区委宣传部工作
2009.04--2010.04 绵阳市游仙区梓棉乡人民政府工作
2010.04--2011.06 绵阳市游仙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2011.06--2013.10 绵阳市游仙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3.10--2014.04 绵阳市游仙区柏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2014.04--2016.05 绵阳市游仙区柏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5--2018.01 绵阳市游仙区柏林镇党委书记
2018.01--2018.02 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党委书记
2018.02--2019.12 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2019.12--2021.05 绵阳市游仙区盐泉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2021.05--2021.06 绵阳市游仙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提名人选,一级主任科员
2021.06--2021.07 绵阳市游仙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07--2021.12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2021.12--2023.01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3.01-- 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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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实施“三线一单”相关工作,全区生态环境规划及相关工作。牵头“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牵头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相关工作,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分解及监督考核。组织实施排污许可相关的工作。承担“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归口管理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业务数据。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对全区的水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役,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轻度污染水体攻坚战役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役。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组织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役,参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对全区土壤环境进行监管,对固废处置进行监管。
分管综合股,环境监管二股
【简历】男,藏族,四川平武人,1972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12--2004.01 平武县林业局公安科(1994.09-1996.07四川教育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在职专科学习)
2000.09--2002.07 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习
2003.09--2005.07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在职本科学习)
2004.01--2008.10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0--2011.05 平武县虎牙藏族乡人民政府,任党委委员,副乡长
2011.05--2013.10 城郊乡人民政府信访办工作
2013.10--2019.05 涪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2019.05-- 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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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的人事、保险、党建、脱贫攻坚、信息宣传、文电;负责财务、内控、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审计、机要保密、平安建设、依法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管理、政务监督和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负责局纪检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采购工作。牵头对上争取项目工作,统筹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牵头负责相关考核工作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督办日常工作。牵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问题点位曝光收集工作。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分管办公室(环委办、环督办、纪检工作组)
【简历】女,汉族,1989年6月出生,四川利州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09 - 2011.06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学习
2011.06 - 2011.09 待业
2011.09 - 2015.01 涪城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工作
2015.01 - 2017.05 涪城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工作,涪城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2017.05 - 2019.05 涪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9.05 - 2023.10 涪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23.10 - 涪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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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分工】负责环境监测站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历】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四川三台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0年2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09--2009.07 西南科技大学园艺专业读书
2009.07--2010.02 待业
2010.02--2016.02 金峰镇人民政府工作(其间: 2015年6月-2016年2月借调政府办)
2016.02--2019.05 涪城区政府办秘书股工作
2019.05--2020.02 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2020.02-- 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涪城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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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分工】负责对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各项执法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负责执法大队日常管理工作,对各中队的执法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成效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拟订本区环境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及后续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牵头协调指导全区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执法证件考试、管理。负责信访、行政处罚、执法巡查检查;执法大练兵活动、“双随机”、“测管协同”、“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役,承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动车、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工作,指导编制全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拟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分管环境监管一股(污防办)、直属一大队。
【简历】男,汉族,1995年1月出生,四川南江人,本科学历,2017年11月参加工作,2020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3.09--2017.07 河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2017.07--2017.11 待业
2017.11--2018.11 绵阳市盐亭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
2018.11--2019.12 绵阳市盐亭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2019.12--2021.06 绵阳市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垂改过渡期)
2021.06--2023.04 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2023.04--2024.08 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2024.08-- 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0816-2225131
涪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16-2228531
涪城生态环境监测站:0816-2818657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4号宇隆大厦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