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性文件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园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性文件,贯彻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性文件。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性文件,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实施监管,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对镇(街道)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区级企业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情况。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与园区、镇、街道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
“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统筹推进本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原区财政监督检查局)不再承担财政监督检查相关行政职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再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专项检查,以及 PPP 项目依法采购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财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与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购置、资产处置等工作,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区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职责分工。
(1)区国资办代表区政府对出资企业实施监管,执行全区统一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标准,依法对镇(街道)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区级企业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情况。
(2)受委托监管单位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对所监管企业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人职责,享有相应的出资人权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执行全区统一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标准。
(3)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区国有企业行业指导监督,承担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履行出资人职责。
3.管理各类投资基金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会同区发改局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2)区发改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落实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
(3)区金融工作办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络、综合协调,承担党建、文电、会务、接待、档案、机要、财务、信息、安全生产、绩效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单位综合性文稿等。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全区“金财工程”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拟订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并保障全区财政信息系统安全;负责财政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负责指导、培训镇、街道和区级部门财政信息化有关业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性文件等。
(三)法规会计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核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预算股。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拟订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性文件,承担政策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提出财政政策措施、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园区、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调查研究掌握园区、镇、街道财政运行情况;监督园区、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参与园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拟订和调整;指导园区、镇、街道的会计核算、财政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指导园区、镇、街道编制财政收支预算、调整预算和财政决算。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政府债务管理股。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债券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转贷、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涉外交流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拟订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性文件。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性文件。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改革、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综合行政执法、经济合作、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性文件,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科教与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代表区政府对区属文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执行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承担区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级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财政教育资金。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一)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管所授权区属企业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其他区级监管单位及镇、街道、园区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区级企业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股。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涪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涪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涪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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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书记
【分工】: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简介】:张琦伟,男,汉族,1977年9月生,四川绵阳人,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2000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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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局长
【分工】:主持全局业务工作。
【简介】:郑茜,女,汉族,1982年2月生,四川绵阳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6年1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加入民革,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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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企业培育发展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企业培育发展中心日常工作。
【简介】:肖勃,男,汉族,1978年8月生,四川绵阳人,西南科技大学(自考)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2006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绵阳市涪城区企业培育发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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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分工】:负责局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联系村(社区)工作和精神文明、工青妇及对口帮扶昭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股、农业农村股工作。
【简介】:王昕,男,汉族,1977年3月生,四川南充人,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区国有资产监督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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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债务相关工作、综合股工作。
【简介】:符斌秋,男,汉族,1981年8月生,四川达州人,四川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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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工作。
【简介】:齐玲,女,汉族,1983年1月生,四川绵阳人,四川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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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政府债务管理股财政金融相关工作,协管企业培育发展中心投融资工作。
【简介】:余跃波,男,蒙古族,1991年9月生,四川德昌人,广东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培养中心金融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2017年9月参加工作,201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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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分工】: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简介】:雷春英,女,汉族,1977年1月生,四川梓潼人,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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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分工】:分管经济建设股、资产管理股、法规会计股工作。
【简介】:尚琳,女,汉族,1979年7月生,陕西咸阳人,重庆工学院会计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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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预算股工作。
【简介】:李陶,女,汉族,1987年3月生,山东阳谷人,四川农业大学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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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财政绩效评价中心、科教与文化股工作。
【简介】:刘丽,女,汉族,1989年3月生,四川资中人,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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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PPP中心)工作。
【简介】:贾勇,男,汉族,1986年1月生,四川安县人,四川农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3月参加工作,201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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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企业培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分工】:分管企业培育发展中心日常工作。
【简介】:周渝净,男,汉族,1976年11月生,四川三台人,四川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国土规划与房地产)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企业培育中心副主任。
地址:涪城区南河路18号
办公室:2266787、2268410
综合股:2266795
预算股:2265412
法规会计股:2266947
预算股:2265412
经济建设股:2267020
行政政法股:2260242
科教与文化股:2267089
社会保障股:2311667
农业农村股:2266772
资产管理股:2266135
政府采购管理股:2263495
政府债务管理股:2267286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268416
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262964
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2668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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