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复函

2021-12-02 14:58文章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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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崚伶、杨贤成、刘晓琴、高宝宝、谭晓华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街道店招广告安全隐患排查的提案》(第5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专项工作通知,开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广告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设置和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美化城市环境,2021年2月1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制定、施行了《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责任,并赋予我局对招牌设置的指导职责。辖区店铺设置招牌需经我局技术性指导后方可实施。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经营者的店招安全管理意识。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招牌设置技术指导工作。经营者向我局提出招牌设置申请时,主动向经营商户宣传招牌安全相关规定,并要求其签订《招牌设置安全承诺书》,从设置规范、后期维护、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维修加固等方面进行承诺,在源头上提高经营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物业管理公司的店招安全管理意识。推进综合执法“1+N”,通过上门走访、定点宣传等方式,对物业小区、新建楼盘就招牌设置提前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统一设置标准和风格,强调安全工作,提升整体市容秩序。
    (三)加强店面业主和社区管理部门的店招管理意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设计制作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融入广告招牌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我局已印制宣传手册一万份,向社区、产权单位等群体发放,以加强相关从业者的店招安全管理意识。
    (四)加强城管部门的店招安全管理意识。
    1.落实对店招安全结构的管理和审核。为了加强招牌设置管理工作,我局在开展技术性指导的时候,要求申请人在招牌设置前需征得产权人或物业管理方的同意,由我局辖区执法中队对招牌设置方案进行初审,再交由具体业务股室案件管理股,结合现场勘察的情况出具具体审核意见。最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2.落实对店招安全的常态化巡查。进一步落实招牌安全常态巡查和处置工作。一是将广告招牌的日常巡查监管纳入全局派出中队的日常工作考核,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未经审批设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二是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辖区户外广告、招牌管理及安全监管的通知》,经摸排、统计和精心组织,督促120余户商户完成破损招牌自拆,对38处无主破损广告招牌进行了集中拆除。
    3.落实对店招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处罚。2021年至今,户外广告和招牌监管方面共发现和处理(含投诉)549起,责令整改210起,立案查处74起,罚款7.53万元,各类违规拆除共计1522平方米。
    4.落实对无经营者店招的公益宣传设置措施。对未经营的店铺开展排查,清理破损店招,同时积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资金支持,统一设置为安全牢固的公益广告。
    (五)严格审核招牌设置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引导设置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店招广告,我局在开展店招设置技术性指导时,加大对店招广告内容的审核力度。要求商家严格按照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设置,对使用敏感字体、不规范名称的招牌坚决不予通过。按照不规范地名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原“阳光曼哈顿”“东方华尔街”和“亨利小区”等小区周边商家仍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店招进行集中排查,并督促整改。同时,强化与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商家核名登记时进行严格审查。
    (六)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社会合力。区市场监督局保持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从巩固整治广告违法行为、开展加强烟草广告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行动等方面入手,维护了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秩序,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通过绵阳市户外广告监测平台监测涪城区户外广告总计1442条,其中商业广告1363条,公益广告79条,转交监管所处理涉嫌违规广告39条。目前广告违法立案 19起,罚款13.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一)严把招牌设置前端关口。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部门职责,从严推进招牌设置技术性指导工作。对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指导申请,从设置位置、形式、规格、材质、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核。重要区域、重点路段店招标牌的设置应当从严把关,设置要求必须符合《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加强招牌日常监督管理。各中队将户外广告、招牌安全隐患大排查纳入日常巡查监管。认真排查主干道、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两侧、建筑及其沿街设置在建筑物屋顶及墙面的大型户外广告牌、霓虹灯广告、各类灯箱广告、店铺招牌等各类户外广告牌,确保安全排查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建立台帐,及时督促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治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户外广告、招牌,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三)广泛参与监督共治共享。针对未经营的店铺,将破旧招牌统一组织拆除,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设置安全牢固的公益广告。加强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动,从源头把关,强化部门监管合力。此外,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监督合力,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为绵阳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感谢你们对城区街道店招广告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李星  联系电话:1518166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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