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2020-11-18 14:16文章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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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蓉、熊华龙、何娟、杨革英代表:
    你们在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治理御营大桥下乱搭乱建现象,确保大桥安全和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第42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御营大桥下搭建的建筑物修建较早,目前是绵阳市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公司)下属的国有资产,系2004年11月9日由原绵阳市城市委员管理会办公室移交而来,进而形成了当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该处现有7间房屋,由富达公司分别出租于万洪鑫商贸,宏源汽修、三虹玻璃、虹友印刷、顺诚汽修、金朋汽车空调配件维修部(两间)等6户商家,作为办公室作业使用,每年收取租金20余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二、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御营大桥下涉违建筑形成时期久远,且涉及中途经营性资产移交、主管部门变动等情况,我局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案件的办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意识。我局执法人员对现有的承租户、富达公司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意识到违规修建的危害性。
    二是依法履职,有序推进。针对御营大桥下涉嫌违规搭建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向富达公司下发了《调查通知书》,并按程序制作了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笔录。因富达公司无法提供该处建筑物的修建情况及相关审批文件,我局已向绵阳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原绵阳市城管办)提交了《关于对御营大桥下万洪鑫商贸等7处门面房屋相关处置情况的请示》,请求提供该处建筑物的修建情况及相关审批手续,加大对该处桥梁的维护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主动协调,形成合力。依托辖区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主动对接辖区街道办,与社区一起对现场进行查看,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我局仅为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的认定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意见,此案更是涉及到原有部门的更迭、市级国有资产后期移交、处置等复杂情况,我局主动将案件调查相关情况函告相关部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举一反三。依托“综合执法+”的治理模式,持续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会同辖区街道办深入持久地在辖区营造整治违建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防范违建的意识。二是加强巡查、提前介入。违法建设成因复杂,涉及到法律、历史等诸多原因,我局将选优配强,加强巡查管控筑牢“防火墙”,发现违法建设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加强联动,妥善处置。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市住建委)的沟通对接,请求对整治御营大桥下乱象的支持和帮助,妥善处置该处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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