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回复

2019-05-20 10:59文章来源: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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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绍强代表:
你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结合实际,及时更新贫困户的帮扶政策的建议》(第70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8年,我区聚焦“一超六有”目标,瞄准14户34人精准脱贫、1151户2924人稳定脱贫,抓住“全面对标补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这个关键。于2018年底,通过退出验收程序,顺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脱贫目标任务。2019年,聚焦“插花式”贫困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高质量完成1130户2744人稳定脱贫任务,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坚决夺取关键之年的决定性胜利。
但诚如您所提到的,全实现全面稳定脱贫目标,加大对因病、因意外事故突然致贫困难对象的帮扶力度尤显重要。对此,下一步我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统筹、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继续攻坚与防止返贫相统一。根据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牢把握脱贫底线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底线,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下足“绣花”功夫,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综合运用发展生产、促进就业、生态补偿、发展教育、兜底保障等手段,确保全区贫困人口不愁吃穿,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得起学,大病慢病有效救治,住上安全住房,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奔康。
二、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保持扶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对已脱贫人口坚持做到脱贫不脱责任、不脱帮扶、不脱政策、不脱项目。紧盯水、电、路、网、房等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活动,加快推进连院入户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危旧房(土坯房)改造等工程,按照“一超六有”标准和“缺啥补啥”原则逐项对标补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三、加强致贫返贫处置
把防止返贫摆到突出位置,强化对已脱贫户、临界状态易致贫户风险监测,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线,定期开展全覆盖大走访,摸清现有预警对象、临界对象(重点是非贫困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户、重长慢病户、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老人户、危旧房户等)家庭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定期开展预警对象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着力化解致贫返贫风险,筑牢遏制致贫返贫防线,确保贫困对象不反弹、脱贫群众不返贫。
四、严格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稳定落实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全额代缴、贫困患者就医“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等政策,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落实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公示等制度,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区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加强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贫困患者区域内就诊达到95%以上。
五、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综合运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为失去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对生活仍有困难的建档立卡低保兜底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出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扶持政策,创新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使用、监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事业,组织动员爱心人士同贫困户建立长期帮助机制。壮大青年扶贫、医疗救助、等特色志愿者队伍,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开展各种特色志愿者扶贫行动。

感谢你(们)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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