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回复

2019-06-24 16:5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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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刘海燕、杨革英、李国洪代表:

  你们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小浮桥社区沁心家园小区设置垃圾投放点的建议》(第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沁心家园位于御西街86—186号(双号),原属石塘镇浸水村七社土地。1998年,土地所有人办理了国有土地用地手续后,将土地分割卖给私人修建房屋,逐渐形成目前的小区现状。沁心家园小区原由石塘镇政府管理,2017年区政府两次召集专题会议,印发《研究南山街道与石塘镇交错商住小区社会事务管理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研究沁心家园小区环保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南山街道负责沁心家园社会事务、环保工作。

  沁心家园现有居民600余户、2000余人,小区住户流动性大、配合政府工作自觉性差,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管理费用凑集困难。同时,该小区为私人分别修建形成,未规划修建物业用房,也无公共绿化、配套垃圾收集、停车等公共设施用地,导致如今无法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管理较难。由于大部分业主将房屋对外出租,人员构成较为复杂,部分住户乱扔垃圾、垃圾不入桶的行为较为普遍,导致小区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差。

  为管理好小区社会事务,南山街道督促第一届业委会代表继续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按照一定标准向房主收集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保洁员工资和垃圾清运费用。目前,小区有保洁人员一名、垃圾投放点一处,基本可解决小区内部清扫保洁和居民投放垃圾问题,市环卫处负责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积极履行区治理办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沁心家园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工作,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多次组织南山街道、石塘镇协调垃圾收集点设置地址,开展小区及其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市环卫处强化小区垃圾清运,暂缓垃圾费用收取。2018年为南山街道配发了一批240L和660L垃圾桶,并为南山街道、石塘镇落实背街小巷专项整治经费。今年5月29日,我局再次召集南山街道、石塘镇政府、沁心家园业主代表及相关村社负责人,对沁心家园垃圾治理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环境治理工作要求。目前,小区已落实以下工作:

  (一)设置垃圾桶,拆除老旧垃圾房。由于沁心家园小区后门原垃圾房时常出现垃圾清运不及时,加之拾荒人员不时翻找可回收物,造成垃圾房周边环境脏乱差。为解决沁心家园小区垃圾收集问题,2018年南山街道通过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治理,在小区前门路口边设置了垃圾收集点,放置240L垃圾桶2个。此后,结合实际情况拆除了后门原垃圾房,极大改变了后门环境卫生状况。

  (二)前门修建垃圾收集点。由于前门路口侧原垃圾桶放置点已征用,在开发商打围后,小区又失去固定的垃圾收集点。2019年,为解决该问题,南山街道协调石塘镇浸水村,在御西街至沁心家园前门的桥头修建了一处垃圾收集点,放置垃圾桶,基本解决目前小区居民垃圾投放问题。

  (三)小区清扫保洁。目前小区聘请保洁人员一名,负责小区内部的清扫保洁工作。经现场查看,保洁人员认真负责,小区地面环境干净整洁。

  (四)垃圾集中清运。目前,市环卫处负责小区集中投放点垃圾清运工作,基本做到了垃圾及时清运。同时,市环卫处于2019年1月1日起针对城区居民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调整为按燃气户头缴费,待相关机制理顺之后,沁心家园小区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将得到提升,有利于保障小区正常垃圾清运频次。

  (五)小区旁排洪沟清理。根据2018年区文明办领导现场办公会要求,南山街道、石塘镇政府双方同意,以小区前后门两个便桥为界、中段电线杆为划分点,上游由南山街道负责,下游由石塘镇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好区治理办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南山街道做好沁心家园小区业主及租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养成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根源上消除该区域“脏乱差”问题;二是督促南山街道强化对沁心家园的社会事务和环保工作的指导,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小区自治,共同参与小区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加大小区清扫力度,保持小区及垃圾收集点周边良好卫生状况;三是积极衔接市环卫处加大清运力度,根据垃圾投放量调整清运频次,防止垃圾爆仓问题。四是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根据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督促指导南山街道、石塘镇不定期开展环境治理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沁心家园小区环境治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沁心家园小区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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