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回复

2018-09-27 14: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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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余华荣、陈昌盛、傅鹏、张明、赵学武代表:

  你们在涪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通讯管杆影响项目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建设》(第15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余华荣、陈昌盛、傅鹏、张明、赵学武代表,你们提出的广电、移动、电信、联通、供电等通讯、电力单位的管杆影响乡村的道路、水利等项目建设,制约乡村旅游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问题。

  我们就此专门与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这4家通讯运营商及国网绵阳供电公司衔接,商谈相关事宜,研究了《四川省通信设施保护规定》中的具体操作办法,运营商提出了他们的诉求意见。按目前的相关规定,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这4家运营商符合在各乡镇开展业务的各项要求,通讯、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各运营商的建设也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要求。

  感谢你们对涪城区乡镇建设和通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涪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4日

  (联系人:赵学森电话:22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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