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回复

2018-09-05 09:48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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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马清祥、吴合刚、白杨代表:

  你们在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天泰周边道路及老旧小区纳入市政亮化工程,解决安全出行和社会治安死角问题的建议》(第43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泰.剑南国际食品城,是石塘商贸物流城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我市唯一一个专业的食品交易市场,天泰集团于2012年投资开发建设,园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含周边道路)。

  2015年3月16日,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15〕4号),明确“涪城区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石塘镇商贸物流园区等区域照明由涪城区负责”。

  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确定由石塘镇商贸城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辖区负责做好园区路灯照明等市政管理维护,并委托区城管执法分局代为招标环卫清扫工作和路灯照明管护项目,所需经费由园区全额支付。

  2016年7月8日,通过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了政府采购。但由于石塘商贸物流城党工委、管委会于2016年6月21日撤销,后续相关事宜全部交由石塘镇政府接管。

  二、工作开展情况

  经与石塘镇对接沟通,石塘镇实地勘察了天泰周边道路及范家村1号路沿线路灯恢复情况,初算了路灯照明设施恢复、照明及后期维护所需费用。因镇政府资金缺口大,书面报告区政府请求协调解决资金问题,待区政府审定后,及时启动天泰周边道路路灯管护工作。2018年7月13日,区城管执法分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绵阳市照明处,请求将天泰周边道路路灯照明纳入市政亮化工程,但因《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已明文规定,市照明处不承担该处城市照明管护职责。

  2018年6月6日,区城管执法分局、区住建局、石塘镇三方共同踏勘现场,发现天泰周边的居民拆迁安置点大多属于自建房,不在老旧小区整治范围内,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老旧小区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老旧小区治理范围包括:2000(含2000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规划建设标准不高、基础配套设施落后、居住环境较差和功能配套不全,群众治理意愿强的国有土地上老旧小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由责任单位石塘镇政府继续向区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天泰周边道路路灯管护专项资金。区城管执法分局、区住建局配合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在专项资金落实后,石塘镇应把路灯每年的照明电费及维护费用列入镇政府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

  (二)你们提出的老旧小区及周边村道需路灯照明,不符合纳入市政管理条件,建议相关村支两委按照相关村规民约自筹资金进行亮化实施。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涪城区分局                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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