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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已从9月1日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2-09-02 16:49文章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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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已从9月1日开始啦!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区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从9月1日开始。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参保权益,提示广大城乡居民要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参保登记

首次(或中断后)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办理参保登记;区内高校在册学生、非本市户籍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原参保关系在区内学校的本区户籍中小学生,需重新回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参保。2022年在涪城区正常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居民无须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通过税务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费。

线下参保登记办理地点:

参保登记经办机构

地址

咨询电话

涪城区医保局

涪城区泗水巷48号105大厅

0816-2625785

杨家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杨家镇兴杨路27号

0816-2885046

新皂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新皂镇边堆山路23号

0816-2566849

吴家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吴家镇源龙街57号

0816-2890553

青义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青义镇龙港路60号

0816-2641012

丰谷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丰谷镇团结路19号

0816-2810910

石塘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涪城区瓦店南路6号

0816-2391624

城厢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涪城区通安巷7号

0816-2223420

工区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35号

0816-2682571

城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涪城区高水中街19号

0816-2681931

线上参保登记办理渠道:关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行网上自主办理。

 

参保登记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二、缴费标准

2023 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 元。其中:

(一)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由政府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政府资助 75%(262.5 元),个人缴费 87.50 元

(三)已稳定脱贫人口由政府资助 50%(175 元),个人缴费 175 元

(四)城乡困难群众由政府资助 50 元,个人缴费 300 元

三、缴费时间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缴费渠道

(一)网上缴费渠道

1.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税一社保缴费”, 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登陆后进行缴费。

2.“i 绵阳”APP 缴费。下载“i 绵阳”APP,进入首页,依次点击“部门服务一国家税务总局

绵阳市税务局一医保缴费”,选择银行缴费入口后,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3.银联“云闪付”APP 缴费。进入云闪付首页,依次点击“城市服务—更多—天府通办一电子社保卡一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4.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一服务一城市服务一社保一社保缴费—四川社保缴纳”,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5.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一社保一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二)其他缴费渠道

1.银行批扣。缴费人用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确保签约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税务机关定期发起银行批扣。

2.银行代收。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各银行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银行二维码缴费。

3.学校代收。在学校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参保学生个人费款,并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成功办理缴费业务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现场缴费应严格按照各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建议缴费人尽量选择“网上缴费渠道”。

五、其他事项

(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与缴费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税务机关无法发起扣款。

(二)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 3 个月以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出生 90 天以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以及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众,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因签约扣款账户异常或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或未签订代扣协议又未通过其他渠道自主缴费的,无法享受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四)不再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须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业务,避免误收误扣。

(五)缴费人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或拨打2625785;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27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