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9258073 | 收信人: | 邓辉 |
写信人: | 网友 | 写信时间: | 2023-09-25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0000000 | |
邮箱: | 性别: | 男 | |
信件来源: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 ||
信件主题: | 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 | ||
信件类别: | 咨询 | ||
信件内容: |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以后,前夫把房子过户给我,再次交易的话,需要交哪些税? 网上说要收房产增值部分的20%个人所得税 是真的吗? | ||
其它附件: | 无 | ||
状态: | 已完结 | ||
回复情况 | |||
处理人: | 区委书记_邓辉 | 处理时间: | 2023-09-27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 转移房产权属,根据具体转移行为,除税收政策明确免税或不征税情形外,对转让方和承受方一般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一、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7%(市区)、5%(县城、建制镇)、1%(其他);教育费附加的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可以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如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如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转移房产权属税费需根据具体转移行为进行计算,如您需详细咨询,请联系涪城区税务局,联系人:党漾,联系电话:2368543。 祝好!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涪城区税务局 2023年9月27日 |
主办: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阳市涪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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