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2158787 | 收信人: | 张虚怀 |
写信人: | 网友 | 写信时间: | 2024-02-15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0000000 | |
邮箱: | 性别: | 男 | |
信件来源: | 市长信箱 | ||
信件主题: | 关于2023养老保险缴纳的问题 | ||
信件类别: | 建议 | ||
信件内容: | 近期了解到绵阳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截至日期为24年1月31日的通告,而川内其它城市截至日期基本定在二月底或三月底之间,请问是否能够考虑适当再次延长缴费期限以方便外地返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费缴纳。谢谢! | ||
其它附件: | 无 | ||
状态: | 已完结 | ||
回复情况 | |||
处理人: | 区长_张虚怀 | 处理时间: | 2024-02-18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相关部门制定缴费时限,无法再继续延期;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在退休年龄到期当年对以往未缴费年度进行中断补缴或提高缴费档次进行一次性补缴,不需要继续延期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时限是每年全时段,建议以后每年按时缴费。 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祝好! 经办单位:涪城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经办人:靳松 联系电话:18111121332; 承办单位:涪城区税务局 办理日期:2024年2月18日 |
主办: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阳市涪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区网舆中心:0816-2227124网站浏览量: 1251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