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2146738 | 收信人: | 邓辉 |
写信人: | 网友 | 写信时间: | 2023-12-14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0000000 | |
邮箱: | 性别: | 男 | |
信件来源: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 ||
信件主题: | 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 | ||
信件类别: | 建议 | ||
信件内容: | 本人2022年7月到2023年7月在四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职,于2023年8月因个人发展原因主动离职。目前已离职4个月,拖欠薪资、社保、报销费用多次催促任未履约支付。望领导帮助解决问题,不胜感激! | ||
其它附件: | 无 | ||
状态: | 已完结 | ||
回复情况 | |||
处理人: | 区委书记_邓辉 | 处理时间: | 2023-12-18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 据您反映,您于2022年7月入职2023年7月离职,该公司拖欠您2023年6月到7月工资,多次催促该公司支付工资无果。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告知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您应当到涪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递交证据资料依法投诉,您表示明白。如调查属实,区人社局将依法处置。 同时,城郊税务分局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调查得知:该公司在您2023年8月离职时,暂未缴清您2023年2-7月社保费。针对该情况,区税务局已责令该企业在2023年12月15日前缴清涉及您本人的社保费,需您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欠费金额,由社保局推送相关信息到缴费单位,最后由该公司负责缴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您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如您后续有其他情况反映,请联系涪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16-2261546)或涪城区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联系电话:2351345)。 祝好! 承办单位:涪城区委网信办 办理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主办: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阳市涪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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