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2028191 | 收信人: | 张虚怀 |
写信人: | 网友 | 写信时间: | 2022-02-02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0000000 | |
邮箱: | 性别: | 男 | |
信件来源: | 区长信箱 | ||
信件主题: | 关于办理低保的问题 | ||
信件类别: | 建议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为我舅舅庞某仕办一个五保户。 他左脚残疾萎缩(因从小患小儿麻痹症)老年痴呆症,生活自理难,又无儿,无女(终生未婚),孤独一人,完全无经济来源。 请办理,谢谢。 | ||
其它附件: | 无 | ||
状态: | 已完结 | ||
回复情况 | |||
处理人: | 区长_张虚怀 | 处理时间: | 2022-02-15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信任。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区民政局调查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第十条“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规定,请您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及时办理。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与涪城区民政局(联系人:蒋传玖,联系电话:2215246)联系。 涪城区民政局 2022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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