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解读

2020-12-01 13:35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

《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解读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绵府发〔201928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 8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9  12  27 

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绵阳市声环 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区划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 居民 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根据 绵阳 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结合目前实际用地性质,确定声功能区类别。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 有利于 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以 城市建成区 为主,从实际出发确定规模,定性划片,着眼长远,宏观规划。

二、 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的范围,为2014 5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 2014  75 号)明确的中心城区范围〔即成绵广高速公路、成绵第二高速  南环高速联络线、成渝环线(绵遂)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以及2018 7 月绵阳市人民政府于批复同意建设的临港经济发展区的范围,总面积约 170 平方公里。

三、区划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

(四) 《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 GB/T 15190 2014);

    (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11 );

(六)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 1990);

(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4 75 号)

(八)《 绵阳 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国(绵阳)科技城临港经济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绵府批复〔2018 99号);

四、术语和定义

    (一)城市、城市规划区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

由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

    (二)乡村 

乡村是指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三)Ⅰ类用地、Ⅱ类用地 

类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11 )中规定的居住用地( R 类)、公园绿地(G1 类)、行政办公用地( A1 类)、文化设施用地( A2 类)、教育科研用地( A3 类)、医疗卫生用地( A5 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A6 类)。

类用地包括工业用地( M 类)、物流仓储用地( W 类)。

(四)交通干线 

指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

(五)交通干线边界线 

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边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 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 脚。

(六)临街建筑 

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

(七)昼间、夜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  是指 6:00  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  是指 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八)区划单元 

区划单元是指由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五、声功能区的分类

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规定,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 工业噪声 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 交通噪声 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城市快速路  城市主干路  城市次干路 城市轨道交通 (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六、区划方法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法具体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51902014  》规定执行。

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是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规划用地的 主导 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各片区组团为区划单元,按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现状进行统计,再比较各片区组团区划单元的目标性质、结构特征、规划要求,及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把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交通干线(主干线及以上级别)、区行政边界、河流、沟壑、绿地等地形地貌作为区划边界。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小于0.5平方公里。

声环境功能区划次序:先对0 1  3 类声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 4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0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0 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线明显。

(二)1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 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 类声环境功能区定义规定的区域; 

2.类用地占地率大于 70% (含 70% )的混合用地区域。

(三)2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 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定义规定的区域; 

2. 划定的 0 1  3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四)3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 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定义规定的区域; 

2.类用地占地率大于 70% (含 70% )的混合用地区域。

(五)4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距离确定的方法为:

相邻区域为 1  声环境功能区 的,距离为55m 

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 40m 

相邻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 25m 

2. 若临路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其距离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同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4. 4a类声功能区与 4b 类声功能区相邻,则按照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5.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七、区划方案

绵阳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了1-3类声环境功能区 36 个, 总面积152.98平方公里。其中 1 类区 4 个,面积 6.78 平方公里; 2 类区 18 个,面积 96.82 平方公里; 3 类区 14 个,面积 49.38 平方公里 。将绵阳市规划范围内5条高速公路、 10 条城市快速路、 58 条城市主干路、 85 条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其面积为 16.08 平方公里 。将宝成铁路和成绵乐城际铁路两侧一定范围的区域划定为4b 声环境功能区,其面积为0.94平方公里。

由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没有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 适用区域: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1 类标准,昼间 55 分贝,夜间 45 分贝。

3. 划分结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规定,在绵阳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共划定 4 1  声环境功能区,面积6.78平方公里。

1 富乐山公园:芙蓉路以东,仙人路二段以南,涪翁路以北,东山生态保护区以西,面积1.28平方公里。

2 西南科技大学:成绵广高速以东,青龙大道-二环路以西,圣灯路以北,科龙路以南,面积 2.20 平方公里。

3 科创园教育园区:南起九州大道,西至成绵广高速公路,东至银都领地-中华坊混合区,北至科创园北界限,包括二环路北段以东、以西两个地块,总面积 2.75 平方公里。

4)西山公园 - 西科大西山校区:北起九州大道,东至西山东边界,西至玉泉中路,南至剑南路,总面积 0.55 平方公里。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 1 

1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表

编号

功能区名称

面积

(km2

区块范围

Ⅰ类

用地(%)

Ⅱ类

用地(%)

  

1

富乐山公园

1.28

芙蓉路以东,仙人路二段以南,涪翁路以北,东山生态保护区以西。

96.7

/

/

2

西南科技大学

2.20

成绵广高速以东,青龙大道-二环路以西,圣灯路以北,科龙路以南。 

100

/

/

3

科创园教育园区

2.75

南起九州大道,西至成绵广高速公路,东至银都领地- 中华坊混合区,北至科创园北界限,含二环路北段以东、以西两个地块。 

89.5

/

包括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双语、外国语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在内。

4

西山公园-西科大西山校区 

0.55

北起九州大道,东至西山东边界,西至玉泉中路,南至剑南路。

100

/

包括西山风景区、西南科技大学西山校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1. 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 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2 类标准,昼间 60 分贝,夜间 50 分贝。

3.划分结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 (GB/T 15190-2014) 》的规定,在绵阳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共划定 18  2  声环境功能区,面积96.82平方公里。 2 类功能区主要分布在绵阳市中心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科学城等。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 2 

2    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表

编号

功能区名称

面积(km2

区块范围

Ⅰ类

用地(%)

Ⅱ类

用地(%)

备注

5

石马镇

混合区

1.00

成绵广高速公路以南,涪江以东,宝成铁路以西,石马镇工业园以北。

/

/

根据用地现状,其用地性质符合2 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区域。 

6

青义镇

混合区

1.85

塔子山森林公园以南,西南科技大学- 二环路以东,涪江以西,西山生态隔离区以北。 

45.8

0

/

7

科学城- 小岛混合区 

7.07

二环路以南,涪江以东、东原大桥以北,老龙山生态保护区以西。

66.7

0

/

8

游仙- 沈家坝混合区 

9.09

开元电站引水渠- 涪江以东,老龙山以南,富乐山以西,涪江以北。

61.6

0

/

9

624 - 小枧镇混合区 

7.92

涪江以东,东山生态保护区- 绵盐路以西,二环路以北区块。 

60.2

0

含富乐国际学校、日新村。

10

松垭镇

混合区

2.27

绵盐路以南以西,二环路、农科区一号路以东、松垭镇中心以北。

64.9

0

/

11

御营坝- 石塘经开区- 塘汛镇混合区 

15.90

安昌江以南,涪江以西,绵阳机场- 绵州大道以东,机场东路 - 塘汛镇南街以北。 

59.2

0

含临港经济发展区中的126片区 

12

经开区现代服务业基地混合区

0.86

木龙河以西,二环路以东和以北区域。

58.6

0

/

13

经开区花园社区混合区

0.74

贾家店路以南、文武西路以西,经开区西边界以东围成的长方形区域。

63.4

0

/

14

中心城区- 高新区 - 科创园区混合区 

31.78

涪江以西,安昌江以北,二环路以东、九洲大道- 西山生态隔离区以南。 

54.9

0

/

15

石桥铺

混合区

1.18

含两个地块,北沿安昌江南岸,东至黑家山山脚,南至吴家城市绿心保护区,西至石桥铺大桥延伸路、出口加工区边界。

66.9

0

/

16

永兴镇

混合区

4.95

安昌河以南,朝阳东路以西,飞云大道以北,辽宁大道以东。

47.1

0

/

17

新皂镇

混合区

0.52

草溪河以东以南,永兴生态保护区以北,金南路中段以西。

66.0

15.4

/

18

磨家镇

混合区

4.07

辽宁大道以西,永兴生态保护区以北,三海路- 草溪河南路以东,绵安生态隔离区 - 草溪河以南。 

59.5

0

/

19

金家林

混合区

1.91

含两个地块,一是成绵广高速公路以西,九州大道以北,科创园北界限以南,金家林涪金路以东。二是九州大道金家林工业集中区总部地块。

38.7

0

/

20

古井社区

混合区

0.71

新皂片区规划南界限以北、东界限以西,古井社区北界限以南、以东。

19.0

0

/

21

吴家镇

混合区

2.29

吴家镇中心区域,位于吴家镇规划范围东界限以西、北界限以南,木龙河以北,吴家中学以东。

34.3

0

/

22

临港经济片区混合区

2.88

含南北两个地块。北地块:毅德商贸城以南,临港经济区规划西界限以东,御中路以西围城的三角形。南地块:御中南路以东,二环路以北,范文路以南,涪城区中小工业园以西。

27.8

0

/

(三) 3类声环境功能区 

1. 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2. 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3 类标准,昼间 65 分贝,夜间 55 分贝。

3. 划分结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  GB/T 151902014  》的规定,在绵阳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共划定14 3 类声环境 功能区,面积49.38平方公里  主要分布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临港经济区、游仙经济试验区等。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详见表 3 

3     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表

编号

功能区名称

面积

(km2

区块范围

Ⅰ类

用地

(%)

Ⅱ类

用地(%)

备注

23

九洲工业区

0.81

九洲大道灵创科技园以南,九华路以西,九盛路以东的三角形区域。

2.2

90.0 

包括灵创科技园、永贵科技、九州软件园。

24

菩提寺

工业区

1.11

赛卓药业以西、绵广高速路以东,安昌河以北,绵安生态隔离区以南。

0

80.5 

包括赛卓药业。

25

永兴镇- 新皂镇工业区 

5.33

飞云大道以南,辽宁大道、朝阳东路以东,成绵乐城际专线以北,二环路以西。

2.03

80.3

/

26

高新区集中发展区核心区工业区

5.10

绵安生态隔离区- 冀川大道以南,B20 县道以北, 三海路以西,科发大道中段以东。 

5.8

72.3

/

27

辽安

工业区

3.95

辽安大道以西,绵兴西路以北,兴安大道- 京昆高速以东,界青路以南。 

3.64

77.7

/

28

金家林

工业区

0.84

九州大道以北,金家林涪金路以西,科创园北界限以南,014 乡道以东。 

0

82.8

包括绵阳三力公司、迅吉科技等。

29

石马镇

工业区

1.20

石马镇三号路以南,涪江以东,宝成铁路以西,二环路以北。

/

/

根据用地现状,其用地性质符合3 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区域。 

30

游仙经济试验区工业区

1.09

成渝环线高速公路以西,芙蓉溪以北,老龙山生态保护区以南、以东。

0

74.4

/

31

石塘- 临港经济片区工业区 

6.16

机场西路以南,绵吴路以西、以东,吴家城市绿心保护区以北两个地块。

/

/

含毅德商贸城、天泰剑南国际食品城.根据用地性质划为 3 类区。 

32

小枧镇- 五里梁工业区 

3.61

绵盐路以东,二环路以北,绵渝高速公路以西,创智南路以南。

0

87.4 

/

33

松垭镇

工业区

4.09

二环路- 松江路以南,涪江以东,松垭镇界限以北,一号路 - 白山路以西。 

0

82.4 

/

34

经开区

工业区

10.94

地块呈Y 字形,东地块:涪江以西,二环路以北、以东;西地块:机场东路 - 文武中路 - 贾家店路以南,绵州大道以西。 

1.98

70.1

/

35

高新区路南-石桥铺工业区 

1.03

含安昌江以北以南两个地块,一是高新区路南工业园,安昌江以北,宝成铁路以南,火炬西街南段辅路以东,万向金沙天韵以西。二是石桥铺工业园,绵阳出口加工区厂界以西、以北,成绵城际铁路以东,安昌江以南。

0

93.0 

含路南工业园和石桥铺工业园。

36

吴家镇

工业区

4.15

以木龙河分界,含南、北两地块。北地块:木龙河以北,吴家镇规划片区北界限以南、西界限以东,吴家中学以西。南地块:木龙河以南,吴家镇规划区域南界限以北、西界限以东、东界限以西。

11.4

73.3

/

(四) 4类声环境功能区 

1. 适用区域: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 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4a  4b 类标准, 4a 类:昼间 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4b 类:昼间 70 分贝,夜间 60 分贝。

3. 划分结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的规定,将5条高速公路、 10 条城市快速路、 58 条城市主干路、 85条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其面积为 16.08 平方公里 ;将宝成铁路和成绵乐城际铁路两侧一定范围的区域划定为4b 声环境功能区, 其面积为0.94 平方公里。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 4 

4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

道路级别

序号

道路名称

4类区范围(道路边界外米数)

序号

道路名称

4类区范围(道路边界外米数)

1

一环路北段、南段

40

6

滨河南路中段-飞云大道中段 -辽宁大道 

40(辽安工业区、永兴镇- 新皂镇工业区、石桥铺工业区内执行 25 米)) 

2

一环路东段

40(芙蓉桥头至涪翁路交叉口东侧为 55 米) 

7

青龙大道(绵江路)

40(西南科技大学校区执行 55 米) 

3

一环路西段

40(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8

御中路- 绵吴路 

40

4

二环路、二环路西段

40

9

南塔南路- 一号桥及东延线 

40

5

二环路北段

40(科大立交至与圣灯路交叉口西侧、教育园区执行 55 米) 

10

九洲大道- 裕都大道 

40(九州大道与剑南路西段交叉口至二环路九州立交口东侧执行 55 米,二环路九州立交至九盛路口西侧执行 25 米) 

1

成绵广高速路

40(辽安工业区内执行 25 米) 

4

绵西高速

40

2

成绵第二高速 南环高速公路联络线 

40

5

绵万高速(规划)

40

3

成渝环线高速(绵遂高速)

40

/

/

/

 

 

 

 

 

 

 

 

 

 

 

 

 

 

 

 

 

 

 

 

 

 

 

 

 

 

 

 

 

 

 

 

 

 

 

 

 

 

 

 

1

长虹大道

40

30

三星路- 绵盐路 

40

2

绵州大道

40(板桥街至三江南路交叉口路段西面执行 25米,东面执行 40米。经开区纬六路以南执行 25米) 

31

游仙东路北段

25

3

剑门路西段

40(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32

游仙东路南段

40

4

飞云大道西段

40

33

园兴西街

40

5

飞云大道东段

40(石桥铺工业区范围内执行 25米) 

34

玉泉北街

40

6

临园路西段

40

35

玉泉西街

40

7

临园路中段

40

36

园艺街

40

8

临园路东段

40

37

仙桃路

40(游仙经济试验区工业区内执行 25 米) 

9

剑南路西段

40

38

文武西路

25

10

剑南路东段

40

39

六一堂路

40

11

绵兴东路

40

40

塘汛镇纬六路

25

12

绵兴中路

40

41

涪金路

40(西侧执行 25 米) 

13

绵兴西路

40

42

金南路

40(西侧执行 25 米) 

14

红星街

40

43

教育中路

40(教育园区一侧执行 55米) 

15

南河路

40

44

教育路

40(教育园区一侧执行 55米) 

16

饮马路

40

45

华星路

40

17

石塘路

40

46

建兴路

40

18

三江大道

40(绵州大道以西为 25 米) 

47

普明北路东段

40

19

东津路

40

48

普明北路西段

40(菩提寺工业区内执行25 米) 

20

塘坊大道

40(文武路以西,涪滨西路以东为 25 米) 

49

兴业南路

40(永兴镇工业区执行 25米) 

21

中绵路

40

50

兴业路

40

22

绵山路

40

51

灯塔路

40

23

高水中街

40

52

兴安大道

25

24

创业大道

40

53

科发大道

40(高新区集中发展区核心区工业区内执行 25米) 

25

花园路

40

54

创新大道

40(三海路以北执行 25米) 

26

花园南街

40

55

火炬西街北段

40(高新区路南工业园一侧执行 25 米) 

27

机场西路

40

56

火炬西街南段

40(高新区路南工业园一侧执行 25 米) 

28

机场东路

40(机场东路靠经开区工业园区一侧执行 25 米) 

57

隆康路

40(松垭镇工业区一侧执行 25 米) 

29

双碑中街

40(靠近石桥铺工业园区一侧执行 25 米) 

58

双碑东街

40

 

 

 

 

 

 

 

 

 

 

 

 

 

 

 

 

 

 

 

 

 

 

 

 

 

 

 

 

 

 

 

 

 

 

 

 

 

 

 

 

 

 

 

 

 

 

 

 

 

 

 

 

 

 

 

 

 

 

 

 

 

 

 

 

 

 

 

 

 

 

 

 

 

 

 

 

 

 

1

圣水北街

40

44

子云北街

40

2

圣水南街

40

45

子云街北段

40

3

跃进路

40

46

园艺东街

40

4

高水北街

40

47

八角南路

40

5

高水南街

40

48

园兴东街

40

6

西山东路

40

49

永昌路

40

7

西山南路

40(与铁路相邻路段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50

永惠路

40(飞云大道南端执行 25米) 

8

滨江西路

40

51

飞云南路

25

9

滨江北路

40(高新区路南工业园、菩提寺工业区内执行 25米) 

52

桑林路

40

10

滨江东路

40

53

涪翁路

40(北门临富乐山一侧执行 55 米) 

11

滨江南路

40(永兴镇工业区执行 25 米) 

54

三海路

40(西侧执行 25 米) 

12

五里堆路

40

55

草溪河北路

25(三海路以南路段东侧执行 40 米) 

13

治平路

40

56

冀川大道

25

14

中经路

40

57

河平路

25(草溪河以东执行 40米) 

15

游仙路

40(仙梨街以北执行 25 米) 

58

金家林上街

25(涪金西路以东执行 40米) 

16

仙童路

40

59

金家林下街

25(涪金西路以东执行 40米) 

17

民康路

25

60

涪金西路

25米(西侧执行 40 米) 

18

涪城路

40

61

涪金东路

40

19

安昌路

40

62

石紫路

40

20

警钟街

40

63

南山路

40

21

东街

40

64

南华街

40

22

富乐路

40

65

红桥中路

40

23

桃园街

40

66

贾家店街

40

24

梅花东街

40(与铁路相邻路段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67

文武路

25

25

梅花西街

40(与铁路相邻路段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68

文武中路

25

26

荷花东街

40

69

塘汛北路

40(文武路以西执行 25米) 

27

金菊街

40

70

塘汛西路

25(塘汛镇居民区一侧执行 40 米) 

28

虹苑北路

40

71

塘汛南街

25(塘汛镇居民区一侧执行 40 米) 

29

虹苑路

40(与铁路相邻路段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72

洪恩东路

25

30

虹苑西路

40

73

马塔街

25

31

普明南路

40

74

涪滨路

40(三江大坝以南执行 25米) 

32

虹阳街

40

75

芙蓉溪路

40

33

火炬北街

40

76

芙蓉溪南路

40

34

普乐路

40

77

龙嘴路

40

35

元通路

40

78

三星路

40(小枧 - 五里梁 
中小企业园、松垭镇工业区内执行25 米) 

36

浣花路

40

79

惠安街

40

37

新庙二路

40

80

飞龙路

40

38

玉泉中街

40

81

毅祥街

25

39

松江路

40(与农科区 1 号路交叉口东执行25 米) 

82

毅兴街

25

40

德馨路

40(德政街以西路段执行 25 米) 

83

教育南路

40(教育园区内执行 55米) 

41

德政路

40

84

石桥铺路

40

42

福馨路

40(一号路以南执行 25 米) 

85

九盛路

40(东侧执行 25 米) 

43

龙山街

25

/

/

/

铁路

1

宝成铁路

40(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2

成绵乐城际铁路

40(执行 4b 类声功能区) 

备注:若临路建筑已高于 3 层楼房以上(含 3 层)时,将临街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 4 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乡村声环境功能区: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 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次《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若城市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可对声功能区划作出相应调整。

 件: 1. 绵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1 3类)

      2. 绵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4类)


1


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