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凭转出单位的离职证明(调动、任职通知)和转移申请2份,接收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在原缴存住房公积金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缴存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贷款结清以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
附转移申请: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
(转入住房公积金名称):
我单位职工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单位公积金账号: ,个人账号: ,因工作调动(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请贵中心协助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及利息转入该职工新单位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
转入单位名称:
单位公积金账号:
收款单位: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转出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