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步)
第一步 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准备贷款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如何选择:
1、房屋地址在绵阳市城区,公积金归集在大市、区县的,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房屋地址在绵阳市城区,公积金归集在涪城或游仙公积金管理处的,分别在公积金归集地政务中心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3、房屋地址在县上,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公积金管理部门 |
贷款受理网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
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12楼 |
0816-12329 |
涪城管理部 |
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
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中心B区1楼 |
0816-2260306 0816-8010663 |
游仙管理部 |
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
游仙区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粱)东山大道南段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
0816-5037371 |
江油分中心 |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
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服务中心4楼 |
0816-3261818 |
安州管理部 |
安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贷款窗口 |
安县银河大道西段财政局一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 |
0816-4368678 |
梓潼管理部 |
梓潼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
梓潼县城北新区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816-8213303 |
三台管理部 |
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
三台县北坝镇梓州干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 |
0816-5229126 |
平武管理部 |
平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贷款股 |
平武县财政局第2办公区2楼 |
0816-8829352 |
盐亭管理部 |
盐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贷款股 |
盐亭县云溪镇石龙大道18号盐亭县政务服务中心 |
0816-7123911 |
北川管理部 |
北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贷款股 |
北川新县城云盘中路15号2栋2楼
|
0816-4829880 |
二、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准备贷款资料。
1、自建房自筹资金首套房不得低于预算工程费用的30%,且在建工程进度须达到总工程额的20%,才能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修建房土地权属证明、抵押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2、领取的申请书资料有: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2份
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准备资料清单
⑴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⑵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户籍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⑶婚姻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⑷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⑸申请人及配偶工资流水(近6-12个月)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⑹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⑺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⑼建设工程预算报告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⑽建设工程预付款凭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⑾现场施工进度照片【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⑿申请人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公积金归集地非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
⒀抵押房屋评估报告【提供原件2份】
⒁抵押房如有非夫妻关系共有人的情况需补充的资料
①共有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②共有人婚姻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③共有人户口本【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户籍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④公证书(抵押房屋共有人年满18周岁及以上非夫妻关系的须出具)【提供原件2份】
⒂其它需要的资料
4、温馨提示
⑴借款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贷款宣传资料和《贷款须知》。
⑵借款申请人应按照资料清单准备材料,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贰份),填表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随意涂改。
⑶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按申请书目录顺序摆放并分成2份。所附资料用纸一律采用A4纸,若提供的资料非A4纸大小,应将提供的资料粘贴在A4纸上。
⑷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贷款资格。
⑸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必须亲自到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受理窗口签字和捺手印,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出具公证委托书。
⑹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个人信用报告、未婚证明、户籍证明、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必须在材料标注的有效期内;未标注有效期的证明材料,其有效期为证明开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⑺借款申请人必须带上审核资料原件进行验证。
⑻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①购房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必须整本复印。
②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
③婚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离婚的职工须出具离婚证、其户籍证明上婚姻关系显示为离异,离异或未婚且达到已婚年龄(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的职工直接在贷款受理窗口做现场未婚声明,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单独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书。
④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三证号码、姓名必须一致,如果三证号码、姓名不一致,必须到证件办理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⑤异地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
⑥抵押房屋评估报告。在绵阳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的由注册地在绵阳市城区且具备二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在江油市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的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⑦个人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代办点出具;市本级贷款窗口递交贷款申请的,如借款人及配偶能亲自到场递交申请,应在递交资料时在贷款受理窗口现场查询打印。
⑧抵押房屋有非夫妻关系共有人,如共有人属于离异或未婚且达到已婚年龄(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的,共有人必须亲自到住房公积金窗口现场做未婚声明,并签字和捺手印,如无法到现场,需单独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书。
⑨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每个月的还款额是固定的,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贷款金额/贷款月数)偿还贷款本金,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两者合计即为每月的还款额。
⑼贷款资料中关于职工或非夫妻关系共有人《婚姻证明》的规定:
①贷款申请资料中所需的未婚证明统一由《未婚/未再婚声明》代替,此声明不需要公证处公证。需贷款申请人本人到公积金贷款办理窗口,亲手填写并签字,按手印。对于申请人或非夫妻关系共有人是否已婚按户口本或信用报告中显示的婚姻登记为佐证。
②对在户口本或信用报告中显示贷款申请人已婚的需要要提供结婚证,如当事人自述已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并填写个人《未婚/未再婚声明》,如显示离异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并填写个人《未婚/未再婚声明》。
③对在户口本和信用报告均未显示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当事人自述未结婚的,直接写个人《未婚/未再婚声明》。
对抵押房屋有非夫妻关系共有人的规定,如共有人自述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共有人自述未婚的,需出示户口本进行佐证,并按上述第②点和第③点执行。对共有人是未婚的需要提供共有人的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两份,本人到窗口签署个人《未婚/未再婚声明》。共有人已婚的不用提供户口本,只需提供结婚证。
未婚声明必须本人亲自到公积金贷款办理窗口填写、签字、捺手印。
⑽为防止恶意套取贷款,防范逾期风险,借款人若出现贷款逾期或还款期间无故欠缴公积金,经催收仍不归还(或缴存)的,可直接划转借款人个人和配偶住房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并将其公积金贷款余额利率调整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同时可向法院起诉。
⑾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借款人或配偶必须有一方属于正常缴存职工;借款人或配偶在还款期间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等原因,导致无单位或工作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在停缴3个月内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绵阳市农民工及个体从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7〕1号]办理),补缴断缴、停缴期间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保证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和还贷。对拒不缴存的,要从停缴之月起,追收违约金并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⑿工资流水和个人所得税证明为可选择提供材料,如提供此材料,其月收入取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流水和个人所得税证明三者中收入高者。如不提供则按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个人月收入。
⒀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