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个体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公 告
涪城区个体参保人员:
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待201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缴纳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望广大参保人员自行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开缴费高峰期。
个体参保人员在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未公告之前,可到涪城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大厅办理《社会保障卡》登记和申请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也可通过微信关注绵阳智慧人社通过下载APP实现网银缴费。
已经在2017年度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的参保职工,请注意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发出的缴费通知,在短信规定时间内将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中,以保障银行代扣代缴业务顺利实施。
二、 2018年度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63618元,2018缴费标准为:5089.92元/年;2018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20元/年,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
从2018年1月起,除个体新参保人员在大厅办理参保缴费外,已参保人员可通过银行签约代扣代缴业务、自助设备缴费、网银、手机APP等多种方式缴费。
绵阳市涪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