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对未认证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73号)的规定,全市于2015年6月起对已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至今未进入社区进行登记,未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凡未到社区登记认证的本地居住退休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一张一寸的照片到居住的社区或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认证。 二、居住在涪城区以外省内各地的退休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到居住地社区(乡镇)或县(市、区)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级平台进行登记认证。 三、居住省外的退休人员可填写异地居住认证表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将认证表寄回养老金发放地(已经进入社区登记人员请邮寄原登记社区)。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67号,收件人:涪城区社保局养老退管股,邮编:621000,如有疑问请致电:0816-2236552。 此后,每12个月认证一次,如超期未认证将暂停发放养老金直至恢复认证。我们将在采集认证数据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养老金,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特此通告
绵阳市涪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6月15日
涪城区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查认证书 尊敬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您好!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川人社办发〔2014〕273号的文件规定,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请您每年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和一寸近期照片到居住地县(市、区)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查认证,并将《协查认证书》原件邮寄回养老金发放所在地。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逾期未办理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邮寄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67号 邮编:621000 收件人:涪城区社保局养老退管股 联系电话:0816-2236552 (已经进入社区登记人员请邮寄原登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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