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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绵阳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退休审批 |
服务对象 |
绵阳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体参保人员 9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 |
受理单位 |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申请条件 |
正常参保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 |
申报材料 |
1、《绵阳市本级企业参保职工(个体)退休申报表》(到办理窗口即时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张; 3、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非独生子女不提供) 4、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社保大厅出具)。 5、照片1张 |
办理流程 |
1、窗口接收材料后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批准退休。 4、制作退休批文,通知申请人领取《退休证》及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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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绵阳市安昌路财政大楼二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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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816-2225453;12333咨询服务热线。 |
投诉监督 |
0816-2262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