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查询和使用办事指南

2017-06-05 00:0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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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证明和个人权益查询和使用

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个体参保人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受理单位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申请条件

已在市本级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市本级的个体参保人员,可申请查询相关个人权益。

申报材料

1.单位:单位介绍信,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个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单位业务经办人员或参保个人带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大厅办理。窗口经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依法确定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结所申请的证明或查询事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符号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结,符合条件但手续不全的待手续齐全后及时办结。其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27号。

咨询方式

1.服务窗口咨询:绵阳市社保服务大厅一楼;

2.电话咨询:0816-2241910、2241006

3.12333咨询服务热线。

投诉监督

0816-226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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