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生育二孩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

2017-09-29 16:4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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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1月1日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开始实施。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按照《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绵阳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生育前在绵阳全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一年(含1年)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安环(取环)费。

  如何申报二孩生育费用呢?符合生育和报销政策的参保职工生育后90日内,持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凭出院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准生证(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到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生育二孩政策规定,其生育二孩的医疗费用按照所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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