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7]295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0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966元调至1104元。
同时,我市将继续为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