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2014-07-25 15:0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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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城劳动人事局、各园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绵府发〔2014〕16号)规定,现对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时间和标准

  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875元/月。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相应调整。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调标政策,同时做好7月份调标差额部分的补发工作。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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