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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9-01-17 13: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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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救助办理须知

  受理范围:

  凡户籍在涪城辖区(不含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享受城乡居城市居民可申请临时生活救助。因突发天灾人祸等原因导致临时生活困难,依靠自身和家庭的力量无法解决,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

  所需材料: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困难情况相应证明(大病需要医院诊断证明;火灾需附影像资料;低保户出具低保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社区居委会、街道民政干部调查核实申请人具体困难情况,并提出意见,加盖公章。

  3、 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向区民政局报送申请资料。

  4、区民政局审批后确定救助金额,以正式文件下发乡镇或办事处通过银行发放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