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群众劳动能力、困难程度等因素,结合本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临时生活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原则上同一年度内不重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