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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服务指南
一、补贴对象:
绵阳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三、申请程序:
自愿申请。本人(监护人、代办人)填写《绵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四、发放程序:
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财政、民政、残联部门审定—公示无异议—县级残联组织发放。
五、执行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
服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桃园路192号
责任科室:市残联教就科
联系电话:232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