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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18-10-29 10: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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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工商局就《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1.《通知》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根据文件要求,省工商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通知(送审稿)》。

2.《通知》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借鉴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经验,省工商局组织召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会,初步达成实施“013”办照和“311”企业开办的共识,即: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基础上,企业办照零跑路、工商登记事项办理只跑一次、3个工作日办照、1个工作日刻章、1个工作日办理税务发票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形成初稿后,征求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和9个省直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通知(送审稿)》。

3.《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20189月底前,全省企业开办的必备流程环节精简至4个(工商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社会保险登记),2018年年底全省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对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

4.为落实《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相关部门将积极推动企业开办“一单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理、一口办理、一点多办”,整合部门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供便捷服务。

在“013企业办照工程”方面,深化“互联网+工商登记”,公布工商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目前网办事项已达86%),优化办照流程,9月底在全省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将企业核名及核发营业执照两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

在“311企业开办工程”方面,按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任务分工,依托省政府“一体化”平台,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共享交换,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涉及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公布公章刻制企业名单、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进一步压缩税务和工商部门之间数据传递时间,进一步简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