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绵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办理单位:
绵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系统;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验收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凭证;
3、公安机关消防队机构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系统预设的抽查程序,按以下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未被抽查到的完成备案手续,被抽查到的继续进行后面的各项程序:
(1)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为90%;
(2)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100%;
(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高层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90%;
(4)地下、半地下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90%;
(5)单、多层丙类厂房、仓库和丙类液体储罐(区)工程抽查比例为60%;
(6)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工程工程抽查比例为40%;
(7)除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60%;
(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多层居住建筑工程(含汽车库)抽查比例为60%;
(9)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单、多层居住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20%;
(10)中、小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抽查比例为90%;
(11)未设调压站的居住建筑燃气工程抽查比例为40%;
(12)未设调压站的公共建筑燃气工程抽查比例为90%;
(13)依法必抽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为100%;
(14)依法可以不申领施工许可且自愿要求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