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办理

2017-09-28 17:24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受理单位:

  绵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办理单位:

  绵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标准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①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②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③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系统;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3、公安机关消防队机构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系统预设的抽查程序,按以下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未被抽查到的完成备案手续,被抽查到的继续进行后面的各项程序:

  (1)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为90%;

  (2)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100%;

  (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高层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90%;

  (4)地下、半地下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90%;

  (5)单、多层丙类厂房、仓库和丙类液体储罐(区)工程抽查比例为60%;

  (6)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工程工程抽查比例为40%;

  (7)除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60%;

  (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多层居住建筑工程(含汽车库)抽查比例为60%;

  (9)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单、多层居住建筑工程抽查比例为20%;

  (10)中、小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抽查比例为90%;

  (11)未设调压站的居住建筑燃气工程抽查比例为40%;

  (12)未设调压站的公共建筑燃气工程抽查比例为90%;

  (13)依法必抽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为100%;

  (14)依法可以不申领施工许可且自愿要求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为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