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限期修改通知书

2017-09-28 17:35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格式条款限期修改通知书

( )工商合(  )第 号

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局认为你制定或者使用的              格式条款应当修改。限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修改并备案。

一、    需修改的格式条款:

 

二、    修改依据和理由:

 

对本限期修改通知有异议的,提供方可以在首次收到限期修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核并可以请求听证。无异议的,提供方在收到限期修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按照要求修改格式条款并申请备案。

 

 

(备案机关合同监督管理专用章)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附件:

9-格式条款限期修改通知书.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