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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解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10: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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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及时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通知》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必须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二是要“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三是“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从具体内容上看,

  在改革方式上,《通知》明确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这四种方式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以“优化准入服务”覆盖了上海等地试点的“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和“强化准入监管”这两种改革方式,以突出对“准入”环节的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通知》没有限定改革方式,而是要地方结合实际,从尽量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坚持保障安全、卫生的原则,自主决定改革方式。

  在改革事项上,第一批全国推开改革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是在上海等地已经开展试点的163项中选取的。根据《通知》,纳入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0余项,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突出问题,精简审批材料,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在改革范围上,要实现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通知》明确,要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探索推进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下一步,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摸清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底数,率先在自贸试验区推动形成全覆盖、全流程的许可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