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11-03 16:5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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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委编办核发空缺编制使用情况,经涪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46人。其中:公务员2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12人 ;事业单位人员14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岗位。 )。

  三、选调(聘)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全国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为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选调(聘)后在涪城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6.区外报考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

  区外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一般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区内报考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12日。

  (二)报名: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报考事业岗位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912689347@qq.com,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岗位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228107922@qq.com。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请将所有资料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并以“真实姓名+岗位代码”命名,避免重复报名。仅提交报考信息表的不予审核):

  1.报考信息表(word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人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4.本人自荐书一份(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11月14日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考试相关事宜。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分别按40%、60%折合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予以调剂、调减或取消。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11月14日公告。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公文应用与写作。考试不指定教材。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予以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316室,联系电话0816-2263419。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在编证明材料;

  (4)本人自荐书(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扫描件);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信息表一份。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依次递补考生的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提示: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自行询问所报岗位是否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作任何通知(咨询电话:0816-2263419,来电咨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13:00至17:00),并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7:00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递补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八、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考察工作由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依次等额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行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确定的考察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绵阳市涪城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绵阳市涪城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

绵阳市涪城区公开2017年11月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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