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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 2017-2018 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 寒暑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2 14: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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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园区社发局,市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川教函〔2017〕186 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15〕10 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绵阳职业教育实际,现将 2017 至 2018 学年度中等
职业学校寒暑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寒假
1.放假时间:2018年2月3日学生离校,2月6日教师离校。
2.开学时间:2018年3月1日教师返校,3月3日学生报到注册,
3月4日正式上课。
二、暑假
1.放假时间:2018年7月5日学生离校,7月10日教师离校。
2.开学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一年级教师 2018 年 8 月 21 日
返校,8 月 24 日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8 月 25 日正式行课,各
校可根据学校实际安排新生军训;其余年级教师 8 月 28 日返校,
8 月 31 日学生报到注册,9 月 1 日正式行课。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局统一规定的寒暑假时间安排,不得随意提前放假或推迟开学。“9+3”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寒假放假时间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原则上离校时间最多提前一周。每学期教学时间内的国家法定节日放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严禁擅自延长或减少放假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适当调整放假时间,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书面报市教体局,市属学校直接报我局职成教科和办公室。
2.各县市区、中职学校要合理安排和运用教学时间,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削减课程、减少课时和赶超教学进度,确保教育教学计划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3.各中职学校安排学生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按照 2016 年 4 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 号)要求执行。各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计划安排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前报市教体局职成科备案。
4.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组织教师做好学期总结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考核评价学生在本期内的学习、技能、品德等各方面表现;要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社会,使广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健康成长。要利用假期积极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在做好校本培训的同时,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
5.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安全教育课和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形式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寒暑假期间,学校要严格落实教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假期学校及师生安全。
6.各学校在开学前要认真做好开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应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告知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和必备的学习、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