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暂无相关信息

公办小学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21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绵阳市】公办小学收费公示

  2014年05月13日来源:四川教育网【字体:大中小】分享到:更多单位:元/生·期学校类别内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生/期收费依据 备 注绵阳城区小学 课本费 75 绵价发【2010】112号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作业本费 15自愿托管费 62 只对城市托管学生收取,自愿参加绵阳城区初中 课本费 155 绵价发【2010】112号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作业本费 20住宿费 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只对住校生收取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20 只对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农村小学 作业本费 15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农村初中 作业本费 20 绵价费【2004】178号绵价发【2010】112号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自愿搭伙费 据实收取 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普通高中学 费一般学校280元;市重点学校340元 ;省重、国重460元 绵教计【2001】23号绵价费【2004】125号绵价发【2010】112号课本费 300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作业本费 30择校费 一般学校1000元,省重国重学校2500元 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 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只对住校生收取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绵阳城区学校20元;县城学校10元;乡镇学校5元 只对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咨询电话:2213237投诉举报电话:2210519 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