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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1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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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实施“教育惠民”,帮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圆梦大学,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惠民帮扶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参加2017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绵阳户籍学生(不含军校生、免费师范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

    (3)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4)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

    (5)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新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金秋助学资助金。

    二、资助标准

    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2000元,其中:因灾父母双亡的孤儿、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劳模子女、困难残疾学生、困难单亲家庭子女、特困低保家庭子女等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3000元。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17年7月11日—8月1日。

    (二)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惠民帮扶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和基层工会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获得者出具相应贷款凭证。所有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2.申报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惠民帮扶中心(教育、民政、工会、团委、残联等窗口)、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每人只能申请一次(项),不得重复申请。

    3.审核程序。填写申请表后,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初审意见提交所在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对应窗口、相关部门审核;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女工部审核。

    8月2日至8日,由各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汇总审核;8日至13日,由市惠民帮扶中心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汇总审核。

    (三)公示

    8月中旬,在日报、晚报、市政务网、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上统一公示受助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助学金发放

    8月中旬举行发放仪式,并在9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活动的文件、申请表格在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公布,请登陆hmbfzx.my.gov.cn查询、下载。咨询电话: 2351807、2373812。

    (五)倡导爱心助学

    此次“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倡导和鼓励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其他社会力量,伸出援助之手,通过结对帮扶、定向资助、协议帮扶等形式参与“金秋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爱心捐赠专户:

     账  户:绵阳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 :建行绵阳涪城支行;

     捐赠账号:51001657737051500262;

     联系电话:2397807。

 

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

                                 2017年7月11日